贞丰5个村(社区)获“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荣誉称号
近日,贞丰县北盘江镇银洞湾村民委员会、珉谷街道办事处金都社区居民委员会、鲁贡镇坡艾村民委员会、龙场镇对门山村民委员会、白层镇兴龙村民委员会五个村(社区)喜获第四批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荣誉称号。
2018年以来,贞丰县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大力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努力提高基层民主、依法治理水平和人民群众依法办事能力,促进贞丰基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在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创建工作中,县委依法治县办、县司法局、县民政局严格按照省司法厅、省民政厅、省法宣办年初印发的《关于开展第四批“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指导全县各乡(镇、街道)开展工作,并对村(社区)的民主法治创建工作情况开展明察暗访、督导检查,通过县内筛选初审后逐级上报。
10月下旬,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验收考评组到贞丰县进行实地考评,考评组根据省级“ 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考评创建标准,实地查看上报资料的村(社区)的“村(社区)民自治组织机构是否健全、民主选举是否规范有序、民主决策是否切实落实、民主管理是否扎实细致、民主监督是否推进有力、法治宣传教育是否深入推进、村(社区)是否设有法律援助联络站(点)、治保和人民调解组织是否健全、村(社区)内小学是否设立法治教育课程、城乡经济建设和法治创建工作是否协调发展”等十大方面的工作对标对表逐项进行核对。
考评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进村入户进行民意调查、对标对表实地核对后,对贞丰县上报的各村(社区)创建省级“ 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并强调要全面加强基层党建,大力弘扬贞丰精神,依托贞丰富裕的旅游资源和深厚的民族文化底蕴,打造更多的省级“ 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并推荐出国家级的“ 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11月14日,省司法厅、省民政厅、省法宣办根据实地考评的工作创建情况,认真组织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通过综合评定后,联合制发《省司法厅、省民政厅、省法宣办关于命名第四批省级“ 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决定》,决定将全省考评验收合格的303个村(社区)命名为第四批省级“ 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贞丰县将以此次喜获第四批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荣誉称号的五个村(社区)为榜样,珍惜好此次荣誉,再接再厉,积极发挥典型示范带头作用,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将农村(社区)法治创建不断引向深入,为全面推进法治贞丰建设打下坚实基础。在加强城乡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和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中,再做新贡献,再创新佳绩。
(杨钦)
责编:陆金霞 卢生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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