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句不文明的话,回家的路又长了几天!”4月8日晚,贞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酒驾查缉现场,王某在回家路上见交警查车大声辱骂执勤交警,故意寻衅滋事,被贞丰县公安局依法处以行政拘留5日。
4月8日晚,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贞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按照县局统一部署,在城区同心路车辆管理所处开展酒驾夜查工作。22时50分许,王某等4人从搜乐KTV沿同心路往贞丰宾馆方向行走,王某见有交警在查车,一边行走一边朝着执勤交警大声辱骂,内容不堪入耳,民警立即上前制止并依法将王某口头传唤至珉谷派出所接受调查,同时将王某同行的3人移送至珉谷派出所协助调查。
贞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第一时间向派出所办案民警提供了执法记录仪音视频,王某辱骂执勤交警证据充分。面对事实证据,王某对自己公然辱骂执勤交警、寻衅滋事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之规定,贞丰县公安局依法给予王某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贞丰公安交警郑重提示:民警、辅警依法执行公务受法律保护,对任何无理取闹,辱骂甚至以暴力、威胁方式阻碍民警、辅警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邱富权)
责编:卢生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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