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黔西南州贞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查获一起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及时消除了一起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9时许,贞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秩序中队人员在辖区麻兴线376公里50米处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检查时,发现一辆闽D牌照的小轿车缓缓驶来,民警立即示意该车靠边停车接受安全检查,当民警请司机出示驾驶证时,司机支支吾吾神色紧张,并称其驾驶证没有携带。在民警请司机提供身份证进行信息查询后得知,司机董某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
据了解,司机董某是安龙县人,自己已经考到科目三了,今天和工友一同到贞丰县白层镇干活,但是因为开车的司机还在安龙没时间送他们过来,董某就大着胆子无证驾驶车辆载着工友去干活,不料在此处被交警查获。
随后,民警对董某未取得驾驶证便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耐心地对其讲解了有关交通法律法规知识及无证驾驶的危害性。根据《中华人民道路交通安全法》之规定,民警依法开具强制措施凭证据、扣留机动车,对董某作出罚款1000元的处罚。
贞丰公安交警温馨提示:无证驾驶安全隐患大,驾驶机动车需持有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请不要抱着侥幸的心理上道路行驶,务必做到安全文明出行,方能共创和谐交通。
(罗丹梅)
责编:卢生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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