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出手!迟到5年的绩效工资追回来了!
“五年了,这笔钱终于全部要回来了,谢谢你们了!”在贞丰县者相镇纪委办公室,该镇冬妹村原人口主任向某领到了自己迟到5年的绩效工资。
2020年2月,贞丰县者相镇纪委聚焦“六稳六保”和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深入各村组开展督战。督战组来到冬妹村时,收到了余某胜涉嫌违纪的问题线索,者相镇纪委随即展开调查。
原来,2015年8月,因绩效工资发放清册信息有误,导致时任冬妹村人口主任向某的绩效工资共计9600元错发到离任村干部余某胜的银行卡里。者相镇、冬妹村干部掌握这一情况后,立即向余某胜说明了情况,但该笔资金已被余某胜取用。直至2016年,向某离任,余某胜仍未将该笔资金归还。2015年至2019年底,镇、村干部多次找余某胜追讨该笔资金,直到2018年2月,余某胜才将其中的5000元归还向某,剩余4600元仍拖欠不还。
调查核实后,者相镇纪委对余某胜涉嫌违纪问题予以立案审查,并追回资金4600元。2020年8月,余某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当时,我想到钱已经用了,就抱着拖一拖的心态,没有及时归还资金。加上我自身对纪法学习不到位,没有意识到自己已经违纪……”面对组织的调查,冬妹村离任村干部余某胜懊悔地说。
党员干部应该洁身自好,不行不仁之事,不取不义之财,不存不正之心。余某胜作为共产党员、基层干部,对来历不明的钱不问缘由取而用之,在被告知属于他人的情况下仍然久拖不还,最终受到了纪律的严惩。(贞丰县纪委监委)
来源:廉洁黔西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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