赞!贞丰逮住两只“苍蝇”
“死亡的人也能获得低保,这低保金是怎么发下去的?发给了谁?这里面肯定有问题。”2019年10月,贞丰县鲁贡镇纪委在审查巧年村2015年低保案件时,发现巧年村一组村民罗某某死亡四年后却被重新评上低保对象的问题线索。
随即,镇纪委成立调查组展开调查。经过分析研判,鲁贡镇纪委调查组找到了时任巧年村党支部委员、巧年村一二组负责人罗某琴。
原来,2015年3月,罗某琴在开展巧年村农村低保评定工作中,在明知村民罗某某(罗某琴大伯)已于2011年11月死亡的情况下,利用其担任村常务干部的职务便利,为其堂弟罗某亮(罗某某之子)谋取利益,编造罗某某低保资料并参与低保评议。
此后,负责核实的巧年村党支部书记潘某相在未入户进行调查核实的情况下,私自填报相关核查表,并代替入户调查人员黄某某签字。后通过相关单位审批,2015年5月至11月,罗某亮违规领取罗某某低保金共计1210.66元。
低保资金是困难群众的“救命钱”,一分一厘都不能动手脚、玩猫腻。因造成国家低保资金损失,2019年12月,罗某琴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其于2016年4月因违反廉洁纪律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潘某相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贞丰县纪委监委)
来源:廉洁黔西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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