贞丰:转弯遇直行不减速 车辆直接被撞翻
近日,在黔西南州贞丰县龙场镇定塘路段一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蓝色小轿车与一辆三轮车相撞,1人受轻伤。
当日9时10分许,贞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指挥中心接到报警,接警后,值班人员立即赶到事发现场。只见事发路段是中间设有隔离花台的双向四车道,事故车辆分别在中间隔离花台的左边公路和右边公路上,小轿车左车头被撞得粉碎、右侧车身后座车门处被撞出明显的凹陷,三轮车侧翻在地,车头与车厢完全分离,在三轮车后车轮旁,还掉落着一块小轿车车头被撞落的零件。
通过查看了小轿车行车记录仪,还原了事发时惊险一幕。事发时,万某凯驾驶电三轮从贞丰县城方向沿龙场镇方向行驶,王某成驾驶小轿车从龙场镇往贞丰县城方向行驶,当行驶至龙场镇龙场大道定塘路段该路口时,万某凯驾驶的电三轮在调头时右侧车身与王某成驾驶的直行车辆的车头相撞。相撞后,小轿车越过花台冲到了对面车道,三轮车则被撞侧翻在地。此次事故造成三轮车驾驶员受伤,目前并无生命危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第十七条之规定,万某凯驾驶电三轮上道路行驶掉头时影响正常直行车辆,王某成驾驶小型轿车上道路行驶时未按操作规范安全驾驶,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万某凯承担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王某成承担此次事故的次要责任。
贞丰交警温馨提示:行车经过路口时,一定要谨记路口行车守规矩,一停二看三通过,互相谦让,平安回家。
(罗丹梅)
责编:卢生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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