贞丰:婚约财产引发纠纷 法官力促圆满解决
近日,在贞丰县人民法院北盘江法庭林青霞法官的主持下,成功办结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件。
案件原由
原告秦某某诉被告王某某及其父母婚约财产纠纷,原告诉称要求被告返还彩礼113400元。原告秦某某与被告王某某经朋友介绍后,订立婚约,秦某某给王某某彩礼款113400元,秦某某与王某某举行婚礼后开始同居生活,但因王某某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双方一直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原告称与被告同居生活期间,被告不愿做家务,双方因生活琐事发生矛盾,王某某便返回父母家中居住,称其在原告家没有感受到家庭的温暖,原告家对被告要求过于苛刻,遂不愿在同原告生活,被告收到的彩礼费用因经过举行婚礼,已全部花费完。
经查明
原告与被告共同生活时间不足9个月。经承办法官耐心调解后,原告要求返还的数额与被告同意返还的数额相差较大,双方当事人未能达成调解协议。
经判决
经判决后,由被告返还原告彩礼60000元,在法庭工作人员的见证下,被告将彩礼返还原告。这起婚约财产纠纷案圆满解决。
来源:贞丰县人民法院 作者:陈合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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