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点黔西南讯 近日,笔者从相关部门获悉,按中央、省相关部门要求,由黔西南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政局、发改委三部门联合发文就全州7县(市)和顶效开发区(除安龙县)2011年实施的农村危房改造工程55511户提高政府补助标准和各级财政补助比例进行调整提高。调整提高比例后,中央、省、州、县各级政府补助资金为60881.3万元,其中:中央和省级45802.32万元,州级15078.98万元,县级8831.28万元。
据了解,贵州省作为全国首个农村危房改造试点省份,为实施好农村危房改造这一项重大的民心工程、民生工程,加快农村危房改造进程,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缩小城乡差距、促进城乡协调发展。从今年开始,贵州以每年完成40万户农村危房改造的速度,实现在今后4年内基本解决好困难群众的居住安全问题,比原规划提速2年全面完成全省192万户的农村危房改造任务。为实现这一目标,省委、省政府积极争取中央支持并逐步提高危房改造补助。按照相关要求,本次提高补助范围是一般户:一级危房0.6万元,二级危房0.55万元,三级危房0.5万元,比原补助分别提高0.1万元、0.25万元和0.3万元。五保户:二级危房0.7万元,三级危房0.55万元,比原补助分别提高0.2万元和0.25万元。低保户:二级危房0.55万元,三级危房0.5万元,比原补助分别提高0.25万元和0.3万元。困难户:二级危房0.55万元,三级危房0.5万元,比原补助分别提高0.25万元和0.3万元。没有在此范围内的危房改造政府补助标准不变。可以看出,此次调整提高主要以二三级危房为主。
在提高补助标准的同时,各级政府补助比例也均有所调整。按照原补助中央和省级均为71.98%;州级补助兴义、兴仁、贞丰、普安、顶效为10%,晴隆、册亨、望谟为15%;县级补助兴义、兴仁、贞丰、普安、顶效为18.02%,晴隆、册亨、望谟为13.02%。调整后按各级财政比例测算,各县市(区)比例有所不同,兴义市为:中央和省级77.50%,州级8.03%,县级14.47%。兴仁县为:中央和省级73.72%;州级9.38%;县级16.90%。贞丰县为:中央和省级75.09%;州级8.89%;县级16.02%。普安县为:中央和省级73.31%;州级9.53%;县级17.16%。晴隆县为:中央和省级81.26%;州级10.03%;县级8.71%。册亨县为:中央和省级75.82%;州级12.94%;县级11.24%。望谟县为:中央和省级75.21%;州级13.27%;县级11.52%。顶效开发区为:中央和省级84.03%;州级5.70%;县级10.27%。本次调整提高后的政府补助标准均为平均补助标准,各地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但2010年度及以前实施的危房改造补助标准和比例不再作调整。此举切实减轻了农民负担和增强了自信心,为加快我州危房改造力度和速度打下基础。
(王海霖 报道)
据了解,贵州省作为全国首个农村危房改造试点省份,为实施好农村危房改造这一项重大的民心工程、民生工程,加快农村危房改造进程,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缩小城乡差距、促进城乡协调发展。从今年开始,贵州以每年完成40万户农村危房改造的速度,实现在今后4年内基本解决好困难群众的居住安全问题,比原规划提速2年全面完成全省192万户的农村危房改造任务。为实现这一目标,省委、省政府积极争取中央支持并逐步提高危房改造补助。按照相关要求,本次提高补助范围是一般户:一级危房0.6万元,二级危房0.55万元,三级危房0.5万元,比原补助分别提高0.1万元、0.25万元和0.3万元。五保户:二级危房0.7万元,三级危房0.55万元,比原补助分别提高0.2万元和0.25万元。低保户:二级危房0.55万元,三级危房0.5万元,比原补助分别提高0.25万元和0.3万元。困难户:二级危房0.55万元,三级危房0.5万元,比原补助分别提高0.25万元和0.3万元。没有在此范围内的危房改造政府补助标准不变。可以看出,此次调整提高主要以二三级危房为主。
在提高补助标准的同时,各级政府补助比例也均有所调整。按照原补助中央和省级均为71.98%;州级补助兴义、兴仁、贞丰、普安、顶效为10%,晴隆、册亨、望谟为15%;县级补助兴义、兴仁、贞丰、普安、顶效为18.02%,晴隆、册亨、望谟为13.02%。调整后按各级财政比例测算,各县市(区)比例有所不同,兴义市为:中央和省级77.50%,州级8.03%,县级14.47%。兴仁县为:中央和省级73.72%;州级9.38%;县级16.90%。贞丰县为:中央和省级75.09%;州级8.89%;县级16.02%。普安县为:中央和省级73.31%;州级9.53%;县级17.16%。晴隆县为:中央和省级81.26%;州级10.03%;县级8.71%。册亨县为:中央和省级75.82%;州级12.94%;县级11.24%。望谟县为:中央和省级75.21%;州级13.27%;县级11.52%。顶效开发区为:中央和省级84.03%;州级5.70%;县级10.27%。本次调整提高后的政府补助标准均为平均补助标准,各地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但2010年度及以前实施的危房改造补助标准和比例不再作调整。此举切实减轻了农民负担和增强了自信心,为加快我州危房改造力度和速度打下基础。
(王海霖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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