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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州8部门联合征集“消防微电影”

    亮点黔西南讯  12月31日,黔西南州委宣传部、州公安局、州文明办、州教育局、州文化和广播电影电视局、团州委、黔西南日报社和州科学技术协会联合安排部署“消防微电影”征集工作,征集微电影影片和微电影剧本。

    微电影是网络时代广大群众喜闻乐见的电影艺术形式。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2011-2015)》,充分利用微电影这一广大群众喜闻乐见的新兴电影艺术形式,广泛普及消防安全常识,积极配合公安部消防局、中国科协科普部、中国消防协会、广电总局电影频道节目制作中心联合主办的消防微电影征集活动,黔西南州委宣传部等8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开展“消防微电影”征集活动的通知》,决定在全州开展“消防微电影”征集活动。

    为切实推进该项工作的开展,成立了以州公安局分管领导为主任,州委宣传部、州公安消防支队、州文明办、州教育局、州文广局、团州委、黔西南日报社、州科学技术协会分管领导为副主任,8部门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活动组委会,全面负责全州“消防微电影”征集工作。

    征集工作从2012年12月起至2013年6月30日结束,分为宣传动员、编创上报、评选表彰三个步骤进行。此次征集的作品分微电影影片和微电影剧本两类,题材以公安部等6部门联合发布的《消防安全常识二十条》为基本内容,要求结合黔西南州少数民族特点和民族习惯,主要宣传普及消防法律法规和防火、灭火及逃生自救常识,开展火灾案例警示教育等。电影影片要求突出消防元素和黔西南民族文化特色,故事结构完整,人物情感饱满,镜头画面丰富生动;作品时长在8-15分钟;视频质量不低于DVD格式。微电影剧本要求梗概字数在3000字以内,以电子版格式投稿(WORD/PDF)。所有影片和剧本统一由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州公安消防支队防火处)收集上报。

    此次征集的微电影影片和剧本一旦投稿,不可参加其他比赛或赛前进行网络传播,作品版权归中国电影网所有。组委会使用作品进行消防公益宣传时将署作者名。此次活动设优秀剧本奖、优秀影片奖和组织奖三个奖项。优秀剧本奖、优秀影片奖各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入围奖若干个,并为获奖者颁发奖金和证书,欢迎全州社会各单位和群众积极参与。(刘永松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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