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州委办公室、州政府办公室《关于黔西南州州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州委办字〔2014〕8号)精神及年度空编补员计划,结合我州工作实际,经黔西南州委组织部批准,黔西南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决定面向全州公开考调公务员2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调原则及方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考调。
二、考调计划及职位
详见《黔西南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19年公开考调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
三、考调范围及条件
(一)考调范围
1.黔西南州县、乡镇(街道)两级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乡科级及以下人员。
2.依据有关规定需要回避的,不参加本次公开考调。
(二)报考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过硬,爱岗敬业,吃苦耐劳、品行端正,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4年6月10日以后出生);
3.公务员须具有3年及以上县以下(含县、市)基层工作经历;
4.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公开考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次考调涉及到的有关时间计算截止到报名时,具体要求以职位表为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4.按照国家和省、州有关规定,招录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5.领导干部尚在任职试用期或提任现职不满1年的;
6.新提任为单位党政主要领导不满3年的;
7.录用为乡(镇、街道)公务员在乡(镇、街道)机关工作不满3年的;
8.由下级机关转任到本级机关工作不满1年的;
9.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10.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考调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6月11日至18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18:00。
2.报名地点:黔西南州民宗委办公室。
地址:贵州省兴义市沙井街10号五楼,联系人:杨珺,联系电话:0859--3110119。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办法:报考人员需如实填写《黔西南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19年公开考调公务员信息表》(一式3份),经所在单位党(委)组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审核同意盖章后,连同电子版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两寸白底彩照5张一并提交至州民宗委办公室。
《信息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者填写错误,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调资格。
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予报考。经审查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由审查人员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黔西南州民宗委党组公章。
本次考调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拟考调人数的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3∶1。报名人数未达到比例要求的,由州民宗委商州委组织部研究决定。
(二)准考证发放。
1.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2019年6月20日上午9:30-12:00,下午14:30-18:00。考生须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领取。地点:州民宗委办公室。
2.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民族宗教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与行政职业能力等综合素质。考试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组成。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1.笔试。
(1)笔试由黔西南州民宗委考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
(2)笔试内容:重点考察民族宗教政策理论、法律法规、行政管理、文字表达、综合分析能力。
(3)笔试时间:2019年6月22日上午9:00-12:00。
(4)笔试地点:见准考证。考生必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2.面试。
面试总分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上按参加面试人数与职位考调计划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同一职位考生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若参加面试人数与职位考调计划人数不足3:1比例,由州民宗委商州委组织部研究决定。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综合成绩。
考生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分数×50%。
(四)体检。
根据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遇考生综合成绩并列第一的,同时参加体检;如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或未参加体检,按照该职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
体检(复检)由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统一在指定的县及县以上综合性公立医院进行。体检(复检)所需的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严格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由州民宗委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考察工作。
考察组由州民宗委抽派2名熟悉干部工作,讲政治、党性强的同志组成,坚持全面、客观、公正的原则,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及主要不足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考察可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查阅资料和干部人事档案、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进行,考察对象在基层一线的,要适当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考察组要认真审核考察对象干部档案,按规定如实填写《贵州省干部档案任前审核登记表》,并核实公务员登记表,如实撰写考察报告。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考察合格人数达不到考调所需人数时,从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或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予调动情形的视为不合格,取消考调资格。
1.不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有犯罪记录或司法机关确定的犯罪嫌疑人;
3.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的;
4.经考调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不能调动的其它情况。
(六)公示和审批。
州民宗委公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州民宗委党组集体研究决定拟调动人员人选。对拟调动人员在黔西南州人民政府网和黔西南州组织工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调人选姓名、性别、民族、籍贯、出生地、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政治面貌、学历学位、主要任职经历、现任职务、拟调职务、公示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等。
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公开考调的,由州民宗委党组按程序上报州委组织部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取消公开考调资格。
五、纪律监督
考调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如有违反规定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考调方案及各环节工作信息将在黔西南州人民政府网(http://www.qxn.gov.cn/)和黔西南州组织工作网(http://www.qxnzzb.gov.cn/)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六、其他
未尽事宜,由州民宗委商州委组织部研究决定。
本《方案》由州民宗委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9-3110119(黔西南州民宗委委办公室)
监督电话:0859-3111726(王棚州纪委监委派驻州民宗委
纪检专员)
附件:1.黔西南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19年公开考调
公务员职位表
2.黔西南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19年公开考调
公务员报名信息表
黔西南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19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