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显实效
为健全完善医疗卫生体系,让群众共享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着力抓好保障水平的均衡化、服务水平的优质化、诊疗水平的精准化,不断推动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今年以来,黔西南进一步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显实效。
稳步推进分级诊疗制度。黔西南州3家三甲医院全面参加医联体建设,医联体覆盖了100%的县市人民医院和50%的县级中医医院和6家社会办医疗机构。在兴义市创新推动城市医疗网格化管理,实现医疗资源下沉。在全州启动实施县域医共体建设全覆盖行动,2市6县均已全面启动推开。经申报,兴仁市成为国家级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试点县;今年以来,全州基层医疗机构向二、三级医疗机构转诊2162人次,二、三级医疗机构向基层医疗机构转诊1887人次,逐步形成“小病在乡镇,大病进医院,康复回社区”的就医新格局。
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加快推进。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全州纳入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12所医院全面实行了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全面落实“党建入章”,切实把党的建设融入医院治理各环节。以兴义市人民医院“党建模式”为示范,促进全州公立医院党建与业务融合发展;全州12所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建立了科学合理的补偿机制。印发了《黔西南州推进公立医院取消医用耗材加成工作方案》,全面启动公立医院取消耗材加成工作,目前已完成基线调查;全州公立医院积极探索全面预算管理、全成本核算,3所三甲医院落实了总会计师制度;按照“两个允许”的要求,深入推进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规范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严格控制公立医院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今年以来,全州公立医院药占比21.08%,百元医疗收入消耗的卫生材料15.84元,医疗服务收入占比36.88%,卫生材料收入占比13.45%,主要指标达到医改相关要求。
全民医保制度不断巩固。黔西南州基本医保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城乡居民人均筹资标准达740元,大病保险人均筹资标准提高到59.5元,报销起付线由原来的5000元降低为3000元,无年封顶线。今年以来,大病保险赔付3.03万人次、赔付金额7040.29万元;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不断完善,城乡居民医保按病种支付项目达131种、城镇职工达116种,在州内三家三甲医院开展了日间手术按病种定额付费试点。17家精神病专科医院开展了按床日付费;实现基本医保、大病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一站式”结算,全州共32家医院进入全国跨省异地就医结算平台。
药品供应保障制度不断完善。全州坚持药品集中分类采购,全力推进药品网上集中采购,全州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全部在省采购平台新交易系统上采购药品。全力推进药品购销两票制的落实,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全部执行“两票制”。建立了州级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机制;持续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基本药物制度覆盖全州132个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493个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通过贵州省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平台采购基本药物,实行零差率销售。二级以上公立医院优先配备和使用国家基本药物。
落实综合监管。黔西南州着力加强医疗卫生领域全过程监管,各类医疗机构监督检查实现100%覆盖。2019年以来,共打击各类违法违规执业行为56件,打击医疗骗保行为3件,查处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和虚假信息的行为1件,处理医疗机构114家,处理从业人员数量5人,罚款金额58500元;深化医药卫生领域“放管服”改革,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要求,严格执行省级下放的审批事项。积极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督查机制。加大对骗保欺诈等医保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强化商业保险机构对定点医疗机构费用的监督控制和评价。加强药品质量、流通环节综合监管和执法监督体系建设。
(李杰)
责编:卢生龙
频道推荐
共有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