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着力开展非医疗卫生机构放射性危害因素监测工作
为切实降低全州放射性疾病负担,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明确防治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最大限度地保护放射工作人员的职业健康权益,今年以来,黔西南州着力开展非医疗卫生机构放射性危害因素监测工作。
本次非医疗卫生机构放射性危害因素监测工作以州为单位设置监测点,监测对象范围包括 8 类,具体为γ辐射装置、非医用加速器、行包检测仪、矿山、工业探伤、核仪表、密封源测井和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全州共监测 6 个单位,其中包括行包检测仪 1 家、矿山 1 家、核仪表 4 家。
本次监测工作由州卫生健康局负责监测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组织监测机构,报送辖区内用人单位基本情况等监测内容,督促项目承担机构按时上报监测数据和工作总结,确保监测工作顺利进行。各县(市、新区)职业健康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辖区监测工作,落实承担项目的技术机构,组织协调相关监测机构,承担辖区内用人单位基本情况等检测内容的报送与录入,协助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共同完成工作,确保调查监测工作顺利进行,确保工作进度。监测工作实行月报制度,由各县(市、新区)职业健康行政主管于每月底负责向州卫生健康局报告项目工作进展情况。县级职业健康行政主管部门协调州环保、应急等相关部门,利用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系统等信息系统,上报当地非医疗机构放射工作单位概况。贵州省疾控制中心负责本次监测项目的实施与质量控制、放射监测、监测数据的录入和项目审核工作。
(李 杰)
编辑:江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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