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核酸筛查工作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做好“外防输入、内防扩散”工作,及时有效发现和控制传染源,特别是全面筛查无症状隐性感染者及轻症病例,从2月6日开始,黔西南州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核酸筛查工作。
本次核酸筛查的对象为全省报告的黔西南州疑似病例、全省报告的黔西南州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全州每天发热门诊就诊的发热病人,1月23日以后武汉市、湖北省等重点疫区的所有到黔西南州境内、返回黔西南州境内人员,包括居家隔离和集中医学隔离观察人员,以及每天新进入的武汉市、湖北省等重点疫区的来黔黔西南境内、返黔黔西南境内人员。
工作中要求对已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和疑似病例两者的存量部分,于2月6日18点前筛查检测完毕;武汉市、湖北省等重点疫区来黔西南、返黔西南人员存量部分,于2月9日上午12点前全部检测完毕,形成筛查情况报告。
同时对全州每天报告的疑似病例,每天追踪到的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每天发热门诊中的发热病人和当天新增从湖北省、武汉市等重点疫区来黔西南、返黔西南人员,当日内必须采样检测,并上报检测结果。
全州本次样本检测定点医疗卫生机构为黔西南州疾控中心、黔西南州人民医院、兴义市人民医院。其中黔西南州人民医院负责普安县、晴隆县、安龙县送来的标本检测,兴义市人民医院负责兴义市、贞丰县、册亨县、望谟县送来的标本检测,黔西南州疾控中心负责兴仁县、义龙新区送来的标本检测以及全州疑似病例和黔西南州人民医院、兴义市人民医院初筛阳性病例的复核工作。
工作中要求各县市新区严格按照要求,安排专人负责,统筹安排好检测工作,每天的采样及送检、检测结果实行日报告。每日上午10点前上报前一日截止下午4点的检测情况,每日下午4点前上报前一日下午4点后到当日11点的检测情况。
为确保检测工作正常有效圆满完成,州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下设的医疗救治组组建了9个督导组,负责督促指导各县市新区开展检测工作。要求各县(市、新区)在本级人民政府(管委会)的统一安排部署下,密切配合、全力以赴,有序、高效开展核酸检测工作,确保任务圆满完成。各级医务人员要严格操作规程,严格按照防护等级要求,充分做好医务人员防护,严防医务人员被感染。各县(市、新区)对照送检时限要求严密组织,确保安全、有序地完成采样、送检工作,核酸检测机构要加班加点地按时完成各单位送检的标本检测工作。
本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核酸筛查工作由州卫生健康局统筹检测工作所需防护物资,统一分配发放,严格用于本次采样检测工作实际需要。
(李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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