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关于事业单位、企业人员返岗须知
一、返岗人员范围
不属于确诊患者、疑似患者和密切接触者,未被当地政府列为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象或隔离期满人员、未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疑似症状的人员。
目前仍在湖北的人员暂不要求返岗。
(一)国家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
湖北以外其他省市区、省内其他市州的人员,要通知其立即返岗。
提前排查每一名返岗人员的来源地和 14 天内活动轨迹。
对当地政府、社区限制出行或返岗,以及其他特殊情况不能及时返岗的,要提供相关证明,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同意后方可暂缓返岗。
(二)民营企业
在 2 月 19 日前分期分批通知外地员工有序返岗,企业高管人员、技术骨干要优先返岗,所有员工要在 2 月 22 日前返回企业所在县市区。
提前排查每一名返岗人员的来源地和 14 天内活动轨迹。
二、返岗人员管理
各级各单位、企业人员出发前要提前向单位、企业主要负责人报告。
湖北省以外疫情较重地区返州人员要立即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其他省外人员返州后,在州内有独立住所的要立即落实 14 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在州内无独立住所的由县(市、新区)落实 14 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返岗人员要及时向所在单位、企业、社区(村、居委员会)报告个人旅程信息和健康状况,并同所在单位、企业签订承诺书 。
在医学观察期间,对于发现有发热、乏力、干咳等疑似症状的人员,要第一时间送当地发热门诊就诊排查。
医学观察期满 14 天且无发病症状的,经“一对一”负责人、社区(村、居委员会)党支部书记、当地疾控机构负责人审核确认并签字同意后方可解除观察返岗。
省内返州人员在体温检测正常、无密切接触史的情况下,可正常上岗。
三、工作责任
各级各单位、企业要按照“谁用人、谁管理、谁负责”的要求,通过清单式管理,切实履行疫情防控和生产经营主体责任。
严禁返岗人员“带病上岗”。
保障房屋通风,定时对办公场所、厂区、宿舍、食堂、车辆等进行全面消毒和卫生保洁;
引导错峰、隔座就餐或盒饭送餐方式,确保食品安全;
每日上班前询问职工前一天的活动轨迹,上下班时要进行体温测量;
做好职工上下班通勤保障,有条件的企业可自主安排上下班车接送,如果乘坐公共交通车的员工要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
来源:黔西南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黔西南州: 省外人员返州需要隔离医学观察 2020-02-19 08:54:58
- 黔西南州112个500亩以上坝区陆续复工复产 2020-02-19 08:35:59
- 黔西南州112个500亩以上坝区陆续复工复产 2020-02-19 08:33:51
- 黔西南州: 省外人员返州需要隔离医学观察 2020-02-19 08:02:08
- 黔西南州: 省外人员返州需要隔离医学观察 2020-02-19 08:01:48
- 公安部金盾影视文化中心联合黔西南州公安局创作推 2020-02-18 17:33:49
- 黔西南州未来72小时、各县市区未来24小时天气预报 2020-02-18 14:50:28
- 黔西南州67名退役军人烈属捐助9690元抗击疫情 2020-02-18 13:41:22
- 黔西南州67名退役军人烈属捐助9690元抗击疫情 2020-02-18 11:01:51
- 我州460名农民工搭乘“直通车”返岗就业 2020-02-18 10:06:00
频道推荐
共有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