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助推医疗健康扶贫
6月下旬以来,黔西南州按照基本药物“突出重点、防治必需、保障供应、优先使用、保证质量、降低负担”的功能定位原则,从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支付、监测等环节完善配套措施,不断带动药品供应保障建设,确保药品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供应充分,全面缓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有力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切实减轻贫困群众经济负担,有效缓解贫困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为夺取决战之年根本性胜利奠定坚实基础。
今年,黔西南州根据《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8年版)》确定的685种国家基本药物,不断调整《基本用药供应目录》,坚持基本药物主导地位,优先采购基本药物,不断提高基本药物使用量,建立对基本药物从采购、配送、使用、价格、报销等各个环节实行全过程动态监测机制。根据全州公立医疗机构类别、等级、功能定位和诊疗范围,明确三级综合医院、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专科医院)基本药物配备品种数占医疗机构药品总品种数比例分别不低于30%、30%、25%,二级综合医院、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基本药物配备品种数占医疗机构药品总品种数比例分别不低于45%、40%、35%,基本医疗机构不低于70%;三级综合医院、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专科医院)基本药物销售金额占医疗机构药品销售总金额比例分别不低于20%、20%、15%,二级综合医院、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专科医院)基本药物销售金额占医疗机构药品销售总金额比例分别不低于35%、30%、25%,基本医疗机构不低于60%。基本医疗机构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后,省、州、县财政补助按6:2:2比例分担。
(吴古昌)
责编:卢生龙
频道推荐
共有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