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179名残疾儿童获康复救助
7月中旬以来,黔西南州下达2020年省级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资金)214.8万元,用于全州179名0-6岁贫困听力语言残疾儿童、智力残疾儿童、肢体残疾儿童、孤独症儿童、低视力残疾儿童等康复训练支出,人均受益救助金1.2万元,全力支持残疾儿童家庭康复训练,切实减轻残疾人家庭经济负担,让他们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
7月以来,黔西南州各级残联部门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服务宗旨,认真落实国家残疾儿童政策,加大残疾儿童救助力度,切实减轻残疾儿童家庭经济负担,按照“横到边、纵到底”的要求,把残疾儿童纳入“困有所助”工程。为缓解残疾儿童家庭经济困难,黔西南州根据《贵州省关于下达2020年省级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的通知》,广泛传播“平等、参与、共享”这一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核心价值理念,获得2020年省级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资金)214.8万元,具有黔西南州户籍或在黔西南州领取居住证、有康复需求且有康复价值、年龄为0-6岁、符合项目救助内容、经济困难家庭等均可申请办理进行审核审批,符合条件纳入康复救助对象。
黔西南州严格按照《贵州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办法》《贵州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政策和规定开展康复救助工作,切实保障政策贯彻落实到位,加强康复救助项目和资金管理,财政部门通过财政一体化系统“数据铁笼”平台加强资金监管,严格兑现政策标准和程序,实行专户存储、专账核算,确保专款专用,不准调整救助资金标准、不准截留、挤占、挪用救助资金,广泛接受残疾儿童家庭的监督。
(吴古昌)
责编:蔡荣涛 卢生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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