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7人获第六届贵州省见义勇为英雄模范(群体)表彰
本报综合消息 近日,省人民政府网站公布第六届贵州省见义勇为英雄模范(群体)表彰决定,我州7人获得表彰。
为表彰先进,树立楷模,弘扬正气,进一步营造崇尚英雄、赞美英雄、学习英雄的良好氛围,根据《贵州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规定,省人民政府决定,授予我州兴仁县贵州金凤凰投资产业有限公司职工柏国军、兴义市南盘江镇箐口村杨家湾组村民范长勇两名同志为“第六届贵州省见义勇为模范”,册亨县坡妹镇四合村冗峰坪组村民张光飞、张德刚、杜正春,贞丰县沙坪镇这年村二组村民毛玉开、毛瑞礼两个群体五名同志为“第六届贵州省见义勇为模范群体”称号。
近年来,我州涌现出一批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参与灾害事故救人、抢险、救灾的见义勇为英雄模范(群体),他们在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危害时,义无反顾、挺身而出,谱写了可歌可泣、充满正义的壮丽篇章,为维护社会稳定,弘扬社会正气,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
表彰希望广大干部群众以受表彰的见义勇为英雄模范(群体)为榜样,学习他们舍己为人、无私奉献的高尚情操和临危不惧、舍生忘死的英雄气概,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参与平安贵州、法治贵州建设,进一步凝聚促进改革发展稳定的强大精神力量。各地各部门要大力宣传见义勇为先进事迹,大力弘扬见义勇为高尚品德,切实维护见义勇为英雄模范(群体)合法权益,在全社会培育知荣辱、讲正气、作奉献、促和谐的良好社会环境,为奋力开创百姓富、生态美的多彩贵州新未来作出更大贡献。
(来源:黔西南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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