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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2020年11月17日 08:30:26来源:黔西南州人民政府网 作者:黔西南州生态环境局

  2020年10月30日,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印发‍了《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黔西南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的通知》,为方便有关单位和社会公众更好地理解文件精神,现就相关内容作如下解读。

  一、什么是“三线一单”?

  所谓“三线一单”是指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三线一单”是一套生态环境分区的管控体系,“三线”是划框子,明确生态环境保护的边界和底线,衔接资源开发利用的上线;“一单”就是定规则,规范开发行为,约束活动的性质和规模,通过负面清单确定一个地方在生态环境资源约束下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通过“划框子”“定规则”,明确哪些问题和环境质量的目标冲突、哪些地方需要管、怎么管等要求,落在具体的行业、领域以及具体的空间范围内。同时将过去分散的、不明确的、不能落地的管控要求集成起来,落实到具体的环境管控单元,形成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确保这些清单能讲清楚、说明白。

  二、“三线一单”的出台背景

  划定并严守“三线一单”,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是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全面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大部署。

  2015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深改组第十四次会议上,首次提出“严守资源消耗上限、环境质量底线、生态保护红线”。

  2018年5月,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确立了“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的目标要求。

  2018年6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正式提出“加快确定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黔西南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三线一单”》2020年5月25日通过贵州省长江经济带战略环境影响评价项目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验收,2020年10月30日,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印发‍了《黔西南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

  三、“三线一单”的主要内容

  (一)明确阶段目标,守好生态底线。

  到2020年,全州县级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95%以上,主要河流水质优良比例超过90%,出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超过90%;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控制在10%以内,县城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优良比例保持100%,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生态环境保护水平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

  到2025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土壤环境质量继续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进一步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进一步管控,全州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改善,绿色发展和绿色生活水平显著提升,生态系统稳定性和生态状况进一步增强,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提升。

  到2035年,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并持续巩固,节约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总体形成,绿色低碳循环水平显著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

  (二)划定分区管控单元,明确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全州共划定125个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单元。对每个管控单元分别明确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环境准入管控要求,形成全州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划定优先保护单元64个,主要包括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生态功能重要区和生态环境敏感区。原则上按照禁止开发区域进行管控,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主,依法禁止或限制大规模、高强度的工业和城镇建设。

  划定重点管控单元42个,主要包括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中心城区等经济发展程度较高的区域。主要是生产、生活空间和少量的一般生态空间。以生态修复和环境污染治理为主,不断优化空间布局,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进一步提升资源利用效率。

  划定一般管控单元19个,主要包括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以外的区域。以适度开发的生产、生活空间为主,不包含生态空间。开发建设过程中按照生态环境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管控。

  (三)各种性质空间的关系

  1.生态空间。生态空间包括生态保护红线、一般生态空间两个部分。生态保护红线直接采用省人民政府2018年6月29日发布的贵州省生态保护红线中黔西南州生态保护红线;把各类保护地中未划入生态保护红线的其他区域(如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以外区域等)划入一般生态空间,全面维护生态系统完整性,解决生态保护红线碎片化问题。黔西南州生态空间划定面积为7823.69km2,占国土面积的46.55%,其中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为4529.07km2,占国土面积26.95%,一般生态空间划定面积3294.62km2,占国土面积19.60%。

  2.优先保护单元。优先保护单元(面积为7527.78km2,占全州国土面积的44.79%)主要包括生态保护红线及一般生态空间(剔除合法矿产开采用地),原则上按照禁止和有条件开发区域进行管控。

  3.重点管控单元。重点管控单元(面积2180.92km2,占全州国土面积的12.99%)主要是人口密集,资源开发强度大、污染物排放强度高的区域,需要进行重点管控和修复的区域。

  4.一般管控单元。一般管控单元(面积为7097.30km2,占全州国土面积的42.22%)主要是生态空间以外暂未开发建设和不具备开发条件的区域。下一步开发建设过程中按照生态环境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管控。

  四、“三线一单”的主要特点

  (一)注重法制保障。

  2019年8月实施的《贵州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明确,把“三线一单”作为各级人民政府实施生态环境目标管理和生态环境准入的依据。

  (二)预留发展空间。

  一方面把一般生态空间中的永久基本农田、耕地、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建设用地等优化调整出来,为城镇开发、农业生产留足发展空间;另一方面对生态保护红线内存在的永久基本农田、自然村落、矿业权等,提出有序退出要求。切实把该保护的保护好,该留出的发展空间留足,协调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实施动态调整。

  把“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落实到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叠加到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上。根据国土空间规划和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变化情况,及时对“三线一单”进行更新和调整,确保“三线一单”中的生态空间与国土空间规划“三生空间”中的生态空间保持一致。

  (黔西南州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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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黔西南州人民政府网 | 2020年11月17日 08:30:26 | 黔西南州生态环境局

  2020年10月30日,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印发‍了《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黔西南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的通知》,为方便有关单位和社会公众更好地理解文件精神,现就相关内容作如下解读。

  一、什么是“三线一单”?

  所谓“三线一单”是指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三线一单”是一套生态环境分区的管控体系,“三线”是划框子,明确生态环境保护的边界和底线,衔接资源开发利用的上线;“一单”就是定规则,规范开发行为,约束活动的性质和规模,通过负面清单确定一个地方在生态环境资源约束下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通过“划框子”“定规则”,明确哪些问题和环境质量的目标冲突、哪些地方需要管、怎么管等要求,落在具体的行业、领域以及具体的空间范围内。同时将过去分散的、不明确的、不能落地的管控要求集成起来,落实到具体的环境管控单元,形成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确保这些清单能讲清楚、说明白。

  二、“三线一单”的出台背景

  划定并严守“三线一单”,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是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全面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大部署。

  2015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深改组第十四次会议上,首次提出“严守资源消耗上限、环境质量底线、生态保护红线”。

  2018年5月,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确立了“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的目标要求。

  2018年6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正式提出“加快确定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黔西南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三线一单”》2020年5月25日通过贵州省长江经济带战略环境影响评价项目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验收,2020年10月30日,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印发‍了《黔西南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

  三、“三线一单”的主要内容

  (一)明确阶段目标,守好生态底线。

  到2020年,全州县级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95%以上,主要河流水质优良比例超过90%,出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超过90%;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控制在10%以内,县城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优良比例保持100%,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生态环境保护水平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

  到2025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土壤环境质量继续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进一步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进一步管控,全州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改善,绿色发展和绿色生活水平显著提升,生态系统稳定性和生态状况进一步增强,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提升。

  到2035年,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并持续巩固,节约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总体形成,绿色低碳循环水平显著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

  (二)划定分区管控单元,明确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全州共划定125个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单元。对每个管控单元分别明确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环境准入管控要求,形成全州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划定优先保护单元64个,主要包括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生态功能重要区和生态环境敏感区。原则上按照禁止开发区域进行管控,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主,依法禁止或限制大规模、高强度的工业和城镇建设。

  划定重点管控单元42个,主要包括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中心城区等经济发展程度较高的区域。主要是生产、生活空间和少量的一般生态空间。以生态修复和环境污染治理为主,不断优化空间布局,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进一步提升资源利用效率。

  划定一般管控单元19个,主要包括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以外的区域。以适度开发的生产、生活空间为主,不包含生态空间。开发建设过程中按照生态环境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管控。

  (三)各种性质空间的关系

  1.生态空间。生态空间包括生态保护红线、一般生态空间两个部分。生态保护红线直接采用省人民政府2018年6月29日发布的贵州省生态保护红线中黔西南州生态保护红线;把各类保护地中未划入生态保护红线的其他区域(如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以外区域等)划入一般生态空间,全面维护生态系统完整性,解决生态保护红线碎片化问题。黔西南州生态空间划定面积为7823.69km2,占国土面积的46.55%,其中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为4529.07km2,占国土面积26.95%,一般生态空间划定面积3294.62km2,占国土面积19.60%。

  2.优先保护单元。优先保护单元(面积为7527.78km2,占全州国土面积的44.79%)主要包括生态保护红线及一般生态空间(剔除合法矿产开采用地),原则上按照禁止和有条件开发区域进行管控。

  3.重点管控单元。重点管控单元(面积2180.92km2,占全州国土面积的12.99%)主要是人口密集,资源开发强度大、污染物排放强度高的区域,需要进行重点管控和修复的区域。

  4.一般管控单元。一般管控单元(面积为7097.30km2,占全州国土面积的42.22%)主要是生态空间以外暂未开发建设和不具备开发条件的区域。下一步开发建设过程中按照生态环境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管控。

  四、“三线一单”的主要特点

  (一)注重法制保障。

  2019年8月实施的《贵州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明确,把“三线一单”作为各级人民政府实施生态环境目标管理和生态环境准入的依据。

  (二)预留发展空间。

  一方面把一般生态空间中的永久基本农田、耕地、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建设用地等优化调整出来,为城镇开发、农业生产留足发展空间;另一方面对生态保护红线内存在的永久基本农田、自然村落、矿业权等,提出有序退出要求。切实把该保护的保护好,该留出的发展空间留足,协调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实施动态调整。

  把“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落实到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叠加到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上。根据国土空间规划和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变化情况,及时对“三线一单”进行更新和调整,确保“三线一单”中的生态空间与国土空间规划“三生空间”中的生态空间保持一致。

  (黔西南州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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