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将“妻子”推下河沟 犯故意伤害罪被判无期徒刑
2020年12月11日 09:02:46来源:大法治黔西南 作者:岑云萍
内容提要
黔西南州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审结一起故意伤害罪案,被告人江某某狠心将“妻子”推下河沟致其死亡,因犯故意伤害罪,江某某被判处无期徒刑,并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来源:大法治黔西南 作 者:岑云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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