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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黔西南州推进新型城镇化重点工作任务

2021年06月08日 08:06:27来源:黔西南日报 作者: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黔西南州委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的意见的实施方案》,提出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

  一、大力支持兴义市率先发展

  1.制定实施支持兴义市率先实现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推进“3个100万”目标任务年度化落实,2021年兴义市首位度提升1个百分点,城区常住人口达到70万左右。(责任单位:兴义市人民政府、州发展改革委、州自然资源局、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

  2.制定出台州委州政府关于支持兴义市率先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深入落实支持兴义市率先实现高质量发展的27条政策措施,建立专门台账,强化专项调度,扎实推进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教育局、州科技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民政局、州财政局、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自然资源局、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水务局、州商务局、州文化广电旅游局、州能源局、州林业局、州投促局等部门,兴义市人民政府)

  二、大力提升城镇品质

  3.大力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制定出台城市更新行动实施方案,开展“三改”专项行动,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棚户区(城中村)、背街小巷改造,完成65个小区2934户的老旧小区改造,新增实施棚户区改造 2268套,改造背街小巷90条以上,发放租赁补贴2506户,建成保障性安居工程 2905户。加快推进成品住宅建设试点。推进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新增城市道路45公里以上,完成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120亿元。新建改造一批人行横道、人行天桥和地下通道无障碍设施,确保步行系统连续、安全、符合无障碍要求,完成兴义市遵义路地下人行通道工程,新增城市公共停车位2500个。新增燃气管道50公里,新建城市加油(气)站9个。新建改造雨水管网40公里,新建改造供水管网100公里,水源供水能力达8.14万立方米。新建城市充电桩300个,新建5G基站1916个。新增公园绿地25公顷,改造公园绿地15公顷,新增城市绿道10公里。实施海绵城市项目11个以上,兴义市、兴仁市城市新建建成区25%以上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责任单位: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州教育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能源局、州卫生健康局等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新区管委会)

  4.推进城镇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城镇小区配套建设标准化义务教育学校,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8所,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提高到9.49年以上。提质扩能4个县级医疗机构,改造提升5个标准化养老院,新增19780张护理型床位,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35%以上,人均预期寿命达到77岁。(责任单位:州教育局、州卫生健康局、州民政局等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新区管委会)

  5.推进城镇生态化环境建设。开工建设普安县县城二期污水处理设施项目、普安县江西坡老城区污水处理设施项目、晴隆县茶马镇大田社区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兴义餐厨废弃物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兴仁市餐厨废弃物处理设施建设项目、晴普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等6个项目。建成普安县县城二期污水处理设施项目、普安县江西坡老城区污水处理设施项目、晴隆县茶马镇大田社区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兴仁市餐厨废弃物处理设施建设项目、贞兴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等5个项目。新增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处理规模600吨/日,建设改造污水管网50公里。县级以上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生活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94%和95%。加强环城林带和城市绿地、湿地、城市公园建设,城区绿化率达35%以上。(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州林业局,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新区管委会)

  6.加强城市治理。强化街道、社区、小区、楼栋分层管理,健全城市志愿者服务机制。严格规范城市用地性质和容积率调整。加快城市治理“一网统管”,“一网通办”市县政务服务网上可办率达到100%。建设智慧安防小区300个以上,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覆盖率达到92%以上。深入实施城市建设安全整治三年行动,创建1-2个全国综合减灾示范区。建设地下人防工程10万平方米。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合格率达98%以上,基本药物监督抽验覆盖率达100%。深入实施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开展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创建。(责任单位:州大数据局、州政务服务中心、州公安局、州民政局、州应急局、州人防办、州市场监管局、州消防救援支队、州文明办、州卫生健康局,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新区管委会)

  7.加快推升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大力实施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深入推进兴义市国家级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和贞丰县者相镇省级综合试点建设工作;大力推进兴义市清水河镇、兴仁市巴铃镇2个重点镇建设。(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兴义市人民政府、兴仁市人民政府、贞丰县人民政府)

  三、加快做强城镇经济

  8.大力推进产城融合。落实好省推进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省级以上开发区工业用地产出强度达到270万元/亩左右。深入推进服务业创新发展十大工程,加快兴义市万峰林现代服务业集聚区、中国·兴仁薏仁米配套服务产业集聚区、兴仁食药康养服务产业集聚区、贞丰县民族文化旅游集聚区、晴隆史迪威·二十四道拐遗址公园文化旅游集聚区、黔西南州大数据服务产业集聚区等六个现代服务业集聚区提质发展,聚焦集聚区主业,扩大区内服务业企业规模,培育一大批规上服务业企业,支持服务业做大做强。深入实施“百亿产值、千亿市值”培育行动,资本市场上市和新三板挂牌企业达1家以上。开展“五区”联动招商,引进优强企业120户以上。(责任单位: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商务局、州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新区管委会)

  9.深入开展城镇“双创”。新增建设省级和国家级创新平台2个以上。深入实施“百企引领”“万企融合”行动,推进100个融合示范项目、带动200户企业和大数据深度融合。加快推进城市智慧平台建设,争取新建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开放创新平台1个。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实现1万名以上大中专学生创业就业。推进实施劳动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5万人以上,城镇新增就业4万人以上。(责任单位:州科技局、州发展改革委、州大数据局、州教育局、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新区管委会)

  10.深入实施市场主体培育“四转”工程。加快培育市场主体,新增市场主体7万户左右,其中规上工业企业60户以上、服务业企业40户、资质以上建筑业企业10户。实施企业上市培育行动,上市企业增加到5家,后备企业达到15家。(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新区管委会)

  11.促进城镇消费扩容提质。推进物流园区、商品批发市场建设改造,改造提升和培育发展一批步行街、商业综合体和文旅消费聚集区,打造3个以上城市商圈和9条夜间经济街区。加快建设社区便利店、家政服务设施等。推动企业开展家电和电子产品等以旧换新行动,加快培育二手车交易示范市场,积极促进住房消费。开展新型消费试点。城镇人均消费达到2.3万元左右。(责任单位:州商务局、州民政局、州文化广电旅游局、州发展改革委,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新区管委会)

  四、加强城镇规划管理

  12.推进统一规划体系建设。编制实施我州“十四五”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和州、县国土空间规划,加强与交通、水利、教育、医疗、住房、生态环境、消防等相关规划的衔接协调,实行“多规合一”。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的总体要求,分类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塑造村庄特色风貌。在县域范围明确乡村产业发展、村庄分类、合理优化村庄布局,根据乡村发展实际和村庄分类,立足现有基础,充分听取村民意见,反映村民意愿,全域全要素有序编制“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自然资源局、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新区管委会)

  13.加强规划管理和实施监督。强化规划法律约束和实施监督,严禁搞不切实际、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加强城市设计和城市特色风貌、重要景观节点建筑风貌塑造管控,严格住宅小区规划建筑方案审查,加强城市超高层建筑和大型城市雕塑建设审批管理。强化历史建筑、传统街区的风貌保护、环境整治和利用,深入挖掘红色文化、民族文化等特色文化资源,打造具有鲜明标识度的城镇特色文化建筑、街区品牌。推进安龙县打造历史文化名城,推动安龙县兴义府试院和贞丰老城2条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全面完成我州第一、二批130处历史建筑的挂牌和测绘建档工作。(责任单位:州自然资源局、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州文化广电旅游局等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新区管委会)

  五、强化保障措施

  14.强化组织领导。州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职能职责细化落实措施。各县(市、新区)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和年度推进计划。每个县(市、新区)要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和市场化要求,采取整合重组本地相关企业、省内外优强企业参股合作等方式,组建1家专业过硬、综合实力强的城建龙头企业,推进实施城镇化重点项目。(责任单位:州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新区管委会)

  15.强化土地支撑。按照“总量控制、节约集约、分类保障”的原则,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实行“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指导县(市、新区)用好用活上级有关政策。对十大工业产业、服务业创新发展十大工程,以及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重点项目用地优先保障。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六稳”“六保”项目实行应保尽保。对其他项目按照“先存量、后增量”的原则和“增存挂钩”机制执行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管理政策。对支撑新型城镇化发展格局的国家和省级以上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层面“双重保障”。(责任单位:州自然资源局、州农业农村局、州财政局等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新区管委会)

  16.强化资金保障。制定实施支持新型城镇化发展财政政策措施,设立州新型城镇化投资基金,健全财政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补办法。积极争取国家、省支持我州发行城镇化项目公司信用类债券。推广“城市三变”改革经验,因地制宜制定配套政策,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参与投入建设。(责任单位:州财政局、州发展改革委、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新区管委会)

  17.强化项目建设。建立州“十四五”新型城镇化滚动推进项目库,在库项目1015个,总投资1866亿元,2021年计划实施重点项目270个,总投资1369.54亿元,年度计划投资531.7亿元。强化政金对接,争取金融机构持续支持新型城镇化重大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州金融办等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新区管委会)

  18.强化人才支持。深入实施重点人才倍增计划和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大力实施高层次创新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工程和创新企业家培训工程,大力推进东西部协作人力资源开发。加大从各县(市、新区)、州有关部门和单位选派干部到发达地区城市挂职锻炼力度,把新型城镇化规划建设管理人员纳入各级干部培训计划。(责任单位:州委组织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新区管委会)

  19.强化考核评估。建立新型城镇化督导机制,对各县(市、新区)、州有关部门和单位推进情况开展月调度、季评估、半年督导。开展全州新型城镇化水平调查摸底工作,制定新型城镇化评价指标体系和考核办法。(责任单位:州新型城镇化工作暨城乡融合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新区管委会)

  来源:黔西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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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黔西南州推进新型城镇化重点工作任务

黔西南日报 | 2021年06月08日 08:06:27 |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黔西南州委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的意见的实施方案》,提出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

  一、大力支持兴义市率先发展

  1.制定实施支持兴义市率先实现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推进“3个100万”目标任务年度化落实,2021年兴义市首位度提升1个百分点,城区常住人口达到70万左右。(责任单位:兴义市人民政府、州发展改革委、州自然资源局、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

  2.制定出台州委州政府关于支持兴义市率先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深入落实支持兴义市率先实现高质量发展的27条政策措施,建立专门台账,强化专项调度,扎实推进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教育局、州科技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民政局、州财政局、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自然资源局、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水务局、州商务局、州文化广电旅游局、州能源局、州林业局、州投促局等部门,兴义市人民政府)

  二、大力提升城镇品质

  3.大力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制定出台城市更新行动实施方案,开展“三改”专项行动,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棚户区(城中村)、背街小巷改造,完成65个小区2934户的老旧小区改造,新增实施棚户区改造 2268套,改造背街小巷90条以上,发放租赁补贴2506户,建成保障性安居工程 2905户。加快推进成品住宅建设试点。推进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新增城市道路45公里以上,完成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120亿元。新建改造一批人行横道、人行天桥和地下通道无障碍设施,确保步行系统连续、安全、符合无障碍要求,完成兴义市遵义路地下人行通道工程,新增城市公共停车位2500个。新增燃气管道50公里,新建城市加油(气)站9个。新建改造雨水管网40公里,新建改造供水管网100公里,水源供水能力达8.14万立方米。新建城市充电桩300个,新建5G基站1916个。新增公园绿地25公顷,改造公园绿地15公顷,新增城市绿道10公里。实施海绵城市项目11个以上,兴义市、兴仁市城市新建建成区25%以上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责任单位: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州教育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能源局、州卫生健康局等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新区管委会)

  4.推进城镇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城镇小区配套建设标准化义务教育学校,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8所,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提高到9.49年以上。提质扩能4个县级医疗机构,改造提升5个标准化养老院,新增19780张护理型床位,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35%以上,人均预期寿命达到77岁。(责任单位:州教育局、州卫生健康局、州民政局等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新区管委会)

  5.推进城镇生态化环境建设。开工建设普安县县城二期污水处理设施项目、普安县江西坡老城区污水处理设施项目、晴隆县茶马镇大田社区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兴义餐厨废弃物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兴仁市餐厨废弃物处理设施建设项目、晴普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等6个项目。建成普安县县城二期污水处理设施项目、普安县江西坡老城区污水处理设施项目、晴隆县茶马镇大田社区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兴仁市餐厨废弃物处理设施建设项目、贞兴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等5个项目。新增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处理规模600吨/日,建设改造污水管网50公里。县级以上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生活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94%和95%。加强环城林带和城市绿地、湿地、城市公园建设,城区绿化率达35%以上。(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州林业局,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新区管委会)

  6.加强城市治理。强化街道、社区、小区、楼栋分层管理,健全城市志愿者服务机制。严格规范城市用地性质和容积率调整。加快城市治理“一网统管”,“一网通办”市县政务服务网上可办率达到100%。建设智慧安防小区300个以上,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覆盖率达到92%以上。深入实施城市建设安全整治三年行动,创建1-2个全国综合减灾示范区。建设地下人防工程10万平方米。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合格率达98%以上,基本药物监督抽验覆盖率达100%。深入实施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开展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创建。(责任单位:州大数据局、州政务服务中心、州公安局、州民政局、州应急局、州人防办、州市场监管局、州消防救援支队、州文明办、州卫生健康局,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新区管委会)

  7.加快推升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大力实施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深入推进兴义市国家级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和贞丰县者相镇省级综合试点建设工作;大力推进兴义市清水河镇、兴仁市巴铃镇2个重点镇建设。(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兴义市人民政府、兴仁市人民政府、贞丰县人民政府)

  三、加快做强城镇经济

  8.大力推进产城融合。落实好省推进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省级以上开发区工业用地产出强度达到270万元/亩左右。深入推进服务业创新发展十大工程,加快兴义市万峰林现代服务业集聚区、中国·兴仁薏仁米配套服务产业集聚区、兴仁食药康养服务产业集聚区、贞丰县民族文化旅游集聚区、晴隆史迪威·二十四道拐遗址公园文化旅游集聚区、黔西南州大数据服务产业集聚区等六个现代服务业集聚区提质发展,聚焦集聚区主业,扩大区内服务业企业规模,培育一大批规上服务业企业,支持服务业做大做强。深入实施“百亿产值、千亿市值”培育行动,资本市场上市和新三板挂牌企业达1家以上。开展“五区”联动招商,引进优强企业120户以上。(责任单位: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商务局、州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新区管委会)

  9.深入开展城镇“双创”。新增建设省级和国家级创新平台2个以上。深入实施“百企引领”“万企融合”行动,推进100个融合示范项目、带动200户企业和大数据深度融合。加快推进城市智慧平台建设,争取新建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开放创新平台1个。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实现1万名以上大中专学生创业就业。推进实施劳动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5万人以上,城镇新增就业4万人以上。(责任单位:州科技局、州发展改革委、州大数据局、州教育局、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新区管委会)

  10.深入实施市场主体培育“四转”工程。加快培育市场主体,新增市场主体7万户左右,其中规上工业企业60户以上、服务业企业40户、资质以上建筑业企业10户。实施企业上市培育行动,上市企业增加到5家,后备企业达到15家。(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新区管委会)

  11.促进城镇消费扩容提质。推进物流园区、商品批发市场建设改造,改造提升和培育发展一批步行街、商业综合体和文旅消费聚集区,打造3个以上城市商圈和9条夜间经济街区。加快建设社区便利店、家政服务设施等。推动企业开展家电和电子产品等以旧换新行动,加快培育二手车交易示范市场,积极促进住房消费。开展新型消费试点。城镇人均消费达到2.3万元左右。(责任单位:州商务局、州民政局、州文化广电旅游局、州发展改革委,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新区管委会)

  四、加强城镇规划管理

  12.推进统一规划体系建设。编制实施我州“十四五”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和州、县国土空间规划,加强与交通、水利、教育、医疗、住房、生态环境、消防等相关规划的衔接协调,实行“多规合一”。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的总体要求,分类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塑造村庄特色风貌。在县域范围明确乡村产业发展、村庄分类、合理优化村庄布局,根据乡村发展实际和村庄分类,立足现有基础,充分听取村民意见,反映村民意愿,全域全要素有序编制“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自然资源局、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新区管委会)

  13.加强规划管理和实施监督。强化规划法律约束和实施监督,严禁搞不切实际、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加强城市设计和城市特色风貌、重要景观节点建筑风貌塑造管控,严格住宅小区规划建筑方案审查,加强城市超高层建筑和大型城市雕塑建设审批管理。强化历史建筑、传统街区的风貌保护、环境整治和利用,深入挖掘红色文化、民族文化等特色文化资源,打造具有鲜明标识度的城镇特色文化建筑、街区品牌。推进安龙县打造历史文化名城,推动安龙县兴义府试院和贞丰老城2条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全面完成我州第一、二批130处历史建筑的挂牌和测绘建档工作。(责任单位:州自然资源局、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州文化广电旅游局等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新区管委会)

  五、强化保障措施

  14.强化组织领导。州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职能职责细化落实措施。各县(市、新区)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和年度推进计划。每个县(市、新区)要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和市场化要求,采取整合重组本地相关企业、省内外优强企业参股合作等方式,组建1家专业过硬、综合实力强的城建龙头企业,推进实施城镇化重点项目。(责任单位:州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新区管委会)

  15.强化土地支撑。按照“总量控制、节约集约、分类保障”的原则,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实行“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指导县(市、新区)用好用活上级有关政策。对十大工业产业、服务业创新发展十大工程,以及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重点项目用地优先保障。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六稳”“六保”项目实行应保尽保。对其他项目按照“先存量、后增量”的原则和“增存挂钩”机制执行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管理政策。对支撑新型城镇化发展格局的国家和省级以上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层面“双重保障”。(责任单位:州自然资源局、州农业农村局、州财政局等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新区管委会)

  16.强化资金保障。制定实施支持新型城镇化发展财政政策措施,设立州新型城镇化投资基金,健全财政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补办法。积极争取国家、省支持我州发行城镇化项目公司信用类债券。推广“城市三变”改革经验,因地制宜制定配套政策,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参与投入建设。(责任单位:州财政局、州发展改革委、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新区管委会)

  17.强化项目建设。建立州“十四五”新型城镇化滚动推进项目库,在库项目1015个,总投资1866亿元,2021年计划实施重点项目270个,总投资1369.54亿元,年度计划投资531.7亿元。强化政金对接,争取金融机构持续支持新型城镇化重大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州金融办等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新区管委会)

  18.强化人才支持。深入实施重点人才倍增计划和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大力实施高层次创新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工程和创新企业家培训工程,大力推进东西部协作人力资源开发。加大从各县(市、新区)、州有关部门和单位选派干部到发达地区城市挂职锻炼力度,把新型城镇化规划建设管理人员纳入各级干部培训计划。(责任单位:州委组织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新区管委会)

  19.强化考核评估。建立新型城镇化督导机制,对各县(市、新区)、州有关部门和单位推进情况开展月调度、季评估、半年督导。开展全州新型城镇化水平调查摸底工作,制定新型城镇化评价指标体系和考核办法。(责任单位:州新型城镇化工作暨城乡融合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新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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