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卫生健康局疫情防控温馨提示
根据省卫健委2021年10月23日发布的《疫情防控温馨提示》,自10月16日,陕西省西安市报告发现新冠阳性病例以来,截至10月23日12时,此次疫情已波及陕西西安,宁夏银川、吴忠,内蒙古锡林郭勒、阿拉善、呼和浩特,甘肃兰州、张掖、嘉峪关、陇南,湖南长沙、株洲,贵州遵义,北京丰台,河北邢台,湖北天门、青海海东等。为精准做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有效控制和降低新冠疫情传播风险,结合近期国内疫情特点,特温馨提示如下。
一、请广大市民持续关注此次疫情发展变化、当地中高风险地区调整情况及相关感染者行动轨迹。即日起,中高风险地区来(返)州人员严格按照我省政策实施管控,执行“14天集中隔离+14天居家健康监测+7次核酸检测(分别在第1、4、7、14、16、21、28天)”的疫情防控措施。
二、社区要排查10月2日以来从甘肃兰州、张掖、嘉峪关、酒泉和内蒙古锡林郭勒、阿拉善,10月15日以来从陕西西安,宁夏银川、吴忠,北京丰台、昌平,内蒙古呼和浩特,10月17日以来从河北邢台,湖南长沙、株洲,湖北天门,青海海东,甘肃陇南等地来(返)州人员。以上地区已经入州人员,要立即向社区报备,在社区的指导下,前往就近检测点采样,立即开展第1次核酸检测,前往采样点做好个人防护、不得乘坐公共交通,结果未出前原地等待,第1次核酸阴性后,可“两点一线”返回居住地不得乘坐公共交通。间隔24小时后,需开展第二次核酸检测。2次核酸检测期间除前往采样点外不能外出,前往采样点途中做好个人防护、不得乘坐公共交通,第二次核酸阴性后方可有序流动。
即日起,以上地区来(返)州人员,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抵州后要立即在交通接驳点或隔离点再开展1次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可以有序流动。未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在抵州后要立即在交通接驳点或隔离点开展1次核酸检测,结果未出前不得流动,阴性后点对点返回居住地,不得乘坐公共交通;间隔24小时后到就近采样点进行检测核酸,除前往采样点外不能外出,前往采样点途中做好个人防护、不得乘坐公共交通,第二次核酸阴性后方可有序流动。同时要密切观察个人健康状况做好个人防护,尽量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参加聚集性活动和乘坐公交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须立即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立即前往就近发热门诊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如实告知个人旅居史、活动史和接触史。
三、目前,由于此次疫情暂未查明传染源头,请10月9日以来与此次疫情感染者行程轨迹有交集的群众,立即主动向所在社区报备,并按照当地防控部门的要求,接受社区健康管理、开展核酸检测、执行相关防控措施等要求。
四、我州居民近期非必要请勿赴遵,确需前往,请提前了解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并严格执行。
五、请广大群众密切关注疫情形势变化,避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和有阳性感染者报告的地区,出行前详细了解目的地疫情防控等级及相关防控政策。
六、请广大群众外出时,请务必全程做好个人防护;外省返州后,建议您在48小时内主动开展1次核酸检测,并做好健康监测。
七、请广大群众持续加强个人防护意识,积极配合当地防控部门做好测温扫码等防控措施,坚持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等良好生活习惯不松懈。
八、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控制新冠肺炎疫情最经济、最有效的手段,更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我州正在积极推动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请符合接种条件的群众尽早进行全程接种和加强针接种。
黔西南州卫生健康局
2021年10月24日
- 黔西南州卫生健康局疫情防控温馨提示 2021-10-05 16:38:34
- 黔西南州卫生健康局疫情防控温馨提示 2021-10-05 15:33:11
- 黔西南州卫生健康局疫情防控温馨提示 2021-10-05 15:32:26
- 黔西南州卫生健康局疫情防控温馨提示 2021-09-24 11:17:11
- 黔西南州卫生健康局疫情防控温馨提示 2021-09-24 08:00:20
- 黔西南州卫生健康局疫情防控温馨提示 2021-09-23 08:48:26
- 黔西南州卫生健康局疫情防控温馨提示 2021-09-23 08:30:38
- 黔西南州卫生健康局疫情防控温馨提示 2021-09-13 08:18:38
- 黔西南州卫生健康局疫情防控温馨提示 2021-09-12 16:53:54
- 黔西南州卫生健康局疫情防控温馨提示 2021-09-12 16:53:54
频道推荐
共有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