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印发“交通安全我先行”实践活动的通知!
日前,黔西南州安委办印发《关于在全州各级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开展“交通安全我先行”实践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从2022年5月起至2022年12月止在全州集中开展“交通安全我先行”实践活动。
此次实践活动重点围绕带头守法、率先垂范、广泛动员、溯源问责四项内容,要求全州各级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等各级各部门干部职工要充分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安全发展理念,切实发挥国家机关示范表率作用,教育引导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持续深入推进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平安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通知》明确,针对全州各级各部门干部职工,将实行多次交通违法抄告制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通报制度两大措施。
《通知》要求,全州各级各相关部门要扎实深入开展“交通安全我先行”实践活动,认真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带头管好单位的车、单位的人和自己的车、自己的人,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专题学习, 全面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法律知识和“知危险、会避险”等驾驶常识教育培训,让广大干部职工在“交通安全我先行”实践活动中主动参与文明交通行动、模范遵守交通法规。
来源:黔西南公安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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