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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州“公安交警+教育”共同开展校园师生交通安全宣传工作

2023年03月01日 14:51:41来源:亮点黔西南 作者:姜仕杰

  为加强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切实维护好学校周边的道路交通秩序,提升学校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教育引导学生安全守法文明出行,确保学校师生平安、健康,近期,黔西南州公安交通管理局联合黔西南州教育局向全州各县(市、区)公安局(分局)交警大队、各县(市)教育局、州直学校下发《关于切实做好校园师生交通安全宣传工作的通知》,开启了黔西南州“公安交警+教育”共同开展校园师生交通安全宣传工作的新篇章。

  开展春季“开学季”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一)全州各交警大队一是通过借助教育局或学校视频会议系统、走进农村地区学校,通过视频会议远程宣讲、现场宣传、播放学生交通安全教育片等方式,为全县(市、区)师生上一堂交通安全“开学第一课”;二是选派宣传民辅警加入辖区教育系统、各学校工作微信群,在微信群内发布各类关于师生的交通安全知识、提示信息;三是集中开展排查,全面清理涉生涉校交通安全隐患。优化交通组织,严查突出违法,全面加强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全力保障学校周边道路通行安全、顺畅。

  (二)各学校一是借助“开学第一课”、主题班会、家长微信群等渠道,采取宣讲、发送学生交通安全警示提示信息、组织学生观看学生交通安全教育片等方式,开展面对面、点对点宣传提示工作,引导学生不乘坐超员车、非法营运和农用、货运车辆,乘坐车辆时佩戴好安全头盔、系好安全带,在道路上行走靠边行走,横过道路请走斑马线或人行横道。劝导家长不使用不合格的车辆和人员接送学生,接送学生时不超员、不酒驾醉驾、不疲劳驾驶、不使用三轮车、农用车违法载人;二是加强所属校车源头隐患管控,强化校车驾驶人的安全教育、监管力度,及时对校车进行安全检验,杜绝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接送学生;三是配合辖区交警大队做好学校周边道路管控、隐患排查整治、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等工作,每日上(放)学时段安排值班人员在学校门口,做好学生上(放)学出行时的交通安全管理、劝导工作,对明显存在超员超载、三轮车违法载人等接送学生的家长进行劝导,确保学生出行安全。

  推进“常态化”校园交通安全宣传

  一是各交警大队制定辖区校园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强化辖区校园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力度。每月走进辖区学校,尤其是偏远地区的农村学校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活动,确保到2024年年底前,达到辖区所有学校都有公安交警深入校园开展过宣传工作的目标。并充分结合辖区涉及师生的交通事故案例,向辖区教育系统、各学校工作微信群发送各类学生交通安全警示提示信息;二是在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六一”、寒暑假前、秋季开学等重点时节及日常教育工作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各学校在开展红旗下讲话、主题班会、作文比赛等知识竞赛时,将交通安全知识教育纳入其中,作为日常教育工作中必不可少的环节,久久为功,持续提升学校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并让学生们将学习到的交通安全知识带回家中,向家长进行传达,通过“小手拉大手”的方式,全面提升广大师生、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并及时将公安交警转发或结合学校自身实际编写的学生交通安全警示提示信息发送至学校各班级家长微信群内,要求家长进行广泛学习。

  强化校园交通安全宣传“小阵地”建设

  (一)各交警大队严格按照学校宣传阵地建设的相关要求,切实推进辖区学校尤其是农村地区学校“一栏一标语”宣传阵地建设工作。

  (二)各学校在设置校园安全教育宣传栏、标语等宣传阵地时,将学生出行交通安全常识、家长接送学生交通安全注意事项等内容纳入其中,确保校园内至少有一块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栏。

  (姜仕杰)

  责编:王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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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州“公安交警+教育”共同开展校园师生交通安全宣传工作

亮点黔西南 | 2023年03月01日 14:51:41 | 姜仕杰

  为加强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切实维护好学校周边的道路交通秩序,提升学校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教育引导学生安全守法文明出行,确保学校师生平安、健康,近期,黔西南州公安交通管理局联合黔西南州教育局向全州各县(市、区)公安局(分局)交警大队、各县(市)教育局、州直学校下发《关于切实做好校园师生交通安全宣传工作的通知》,开启了黔西南州“公安交警+教育”共同开展校园师生交通安全宣传工作的新篇章。

  开展春季“开学季”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一)全州各交警大队一是通过借助教育局或学校视频会议系统、走进农村地区学校,通过视频会议远程宣讲、现场宣传、播放学生交通安全教育片等方式,为全县(市、区)师生上一堂交通安全“开学第一课”;二是选派宣传民辅警加入辖区教育系统、各学校工作微信群,在微信群内发布各类关于师生的交通安全知识、提示信息;三是集中开展排查,全面清理涉生涉校交通安全隐患。优化交通组织,严查突出违法,全面加强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全力保障学校周边道路通行安全、顺畅。

  (二)各学校一是借助“开学第一课”、主题班会、家长微信群等渠道,采取宣讲、发送学生交通安全警示提示信息、组织学生观看学生交通安全教育片等方式,开展面对面、点对点宣传提示工作,引导学生不乘坐超员车、非法营运和农用、货运车辆,乘坐车辆时佩戴好安全头盔、系好安全带,在道路上行走靠边行走,横过道路请走斑马线或人行横道。劝导家长不使用不合格的车辆和人员接送学生,接送学生时不超员、不酒驾醉驾、不疲劳驾驶、不使用三轮车、农用车违法载人;二是加强所属校车源头隐患管控,强化校车驾驶人的安全教育、监管力度,及时对校车进行安全检验,杜绝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接送学生;三是配合辖区交警大队做好学校周边道路管控、隐患排查整治、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等工作,每日上(放)学时段安排值班人员在学校门口,做好学生上(放)学出行时的交通安全管理、劝导工作,对明显存在超员超载、三轮车违法载人等接送学生的家长进行劝导,确保学生出行安全。

  推进“常态化”校园交通安全宣传

  一是各交警大队制定辖区校园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强化辖区校园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力度。每月走进辖区学校,尤其是偏远地区的农村学校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活动,确保到2024年年底前,达到辖区所有学校都有公安交警深入校园开展过宣传工作的目标。并充分结合辖区涉及师生的交通事故案例,向辖区教育系统、各学校工作微信群发送各类学生交通安全警示提示信息;二是在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六一”、寒暑假前、秋季开学等重点时节及日常教育工作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各学校在开展红旗下讲话、主题班会、作文比赛等知识竞赛时,将交通安全知识教育纳入其中,作为日常教育工作中必不可少的环节,久久为功,持续提升学校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并让学生们将学习到的交通安全知识带回家中,向家长进行传达,通过“小手拉大手”的方式,全面提升广大师生、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并及时将公安交警转发或结合学校自身实际编写的学生交通安全警示提示信息发送至学校各班级家长微信群内,要求家长进行广泛学习。

  强化校园交通安全宣传“小阵地”建设

  (一)各交警大队严格按照学校宣传阵地建设的相关要求,切实推进辖区学校尤其是农村地区学校“一栏一标语”宣传阵地建设工作。

  (二)各学校在设置校园安全教育宣传栏、标语等宣传阵地时,将学生出行交通安全常识、家长接送学生交通安全注意事项等内容纳入其中,确保校园内至少有一块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栏。

  (姜仕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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