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提高城乡低保标准 兜牢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底线
3月以来,黔西南州紧紧围绕“兜住底、兜准底、兜好底”的社会救助总目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城乡统筹、权责清晰、扩围增效”的原则,开展2023年城乡低保核查工作,以家庭收入作为纳入或退出低保范围的核心依据,全州城市低保提高到今年月人均标准752元、增加77元、增幅11.41%,农村低保提高到今年平均年人均标准6083元、增加791元、增幅14.95%,城乡低保新标准从4月1日起执行,切实发挥城乡政策性兜底保障功能作用,稳定增加城乡低保家庭收入,全面构建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底线。
在开展城乡低保核查中,黔西南州根据贵州省《关于认真开展2023年城乡低保年度核查的通知》精神,坚持以高质量发展统揽社会救助工作,拓宽核查范围,采用省级开发多彩宝手机APP,着力开展一个步骤不少、一个环节不漏的核查工作,做到人口信息100%准确,认真填写《贵州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基本情况及收支状况入户调查表》《贵州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核审批表》等相关表册,坚持按户施保,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参照“单人保”提出低保申请,申请家庭符合条件的,不得将个别家庭成员纳入低保范围,坚决防止“户内漏保”,切实做到精准认真、准确评估,确保低保保障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黔西南州遵循“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基本方略,把城乡困难群众纳入“困有所助”民生工程,按照“横到边、纵到底”的要求,逐村逐户逐人逐项开展调查走访核查,做到“核查范围、核查内容、核查力量、核查责任”四到位,对经核查家庭人均收入确实已超过低保标准且不符合低保渐退政策或超过救助渐退期的低保对象,按照动态管理要求退出低保范围,做到“应保尽保、按标施保、应退则退”,全面杜绝“漏保、错保”现象的发生。
(吴古昌)
责编:王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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