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明确21类新业态新风险安全监管职责
近日,州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新业态新风险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21类新业态新风险安全监管职责,切实消除安全监管盲区和死角,抓好新业态安全监管,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通知》按照职责“法定”“三管三必须”和业务相近原则,细化了网约车、共享车辆、老年代步车、玻璃栈道、特种设备目录外游乐设施、校外托管、非学科类培训机构、船舶制造修造、小型木材加工、民宿、农家乐、康养医养结合机构、电子商务、快递业、大数据、密室逃脱、剧本杀、私人影院、低空运动、漂流、攀岩、高空外墙清洗、醇基燃料、电化学储能电站、商贸物流、月子中心、母婴会所等21类新业态新风险安全监管职责。以网约车、共享车辆和老年代步车类为例,《通知》中明确由交通运输部门牵头负责网约车、老年代步车、网络货运、共享汽车经营单位的安全监管,指导督促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消除安全隐患。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共享单车停放秩序安全监管和监督检查。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对符合国家标准的网约车注册登记,负责对共享单车等非机动车注册登记。公安部门负责对网约车、老年代步车、共享车辆道路内停车秩序管理,查处影响交通安全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对老年代步车生产、销售企业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从源头上强化管理,杜绝非法产品进入市场。
同时,《通知》明确各县(市)要对本地出现的新业态新风险,确定安全监管部门,研究出台相关文件,明确有关部门监督管理职责,消除监管盲区。各牵头单位要发挥牵头协调作用,组织相关责任单位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成立新业态新风险安全监管专班,制定监管计划措施,建立健全相关领域风险隐患防范处置工作联动机制,各责任单位要强化责任意识,密切配合牵头单位,按照责任分工抓好任务落实,做到管理有牵头、职责有细分、分工有协作,全面消除新业态、权责交叉的监管空白和盲区。
来源:黔西南日报 作者:通讯员 罗光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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