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二、三轮电动摩托车、自行车交通安全源头宣传、管控工作部署暨警示教育会召开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州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增强二、三轮电动摩托车、自行车驾乘人员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交通素质,提升二、三轮电动摩托车、自行车登记落户上牌率,全力在全州营造浓厚的二、三轮电动摩托车、自行车安全文明驾驶氛围,11月5日下午,黔西南州市场监督管理局、黔西南州公安交通管理局联合组织召开了全州二、三轮电动摩托车、自行车交通安全源头宣传、管控工作部署暨警示教育会,黔西南州公安交通管理局宣传科科长陈昊、车管所副所长曾孔樑出席会议。会议由黔西南州公安交通管理局宣传科科长陈昊主持。
会上,。黔西南州公安交通管理局副局长石晓聪、黔西南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科长郭喜年等参会领导分别就二三轮电动摩托车、自行车销售企业切实履行宣传告知义务、依法合规经营、对销售的车辆进行分类划分、不销售“非标”车辆等交通安全源头管控主体责任,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州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相关要求等工作,对参会企业进行了要求、强调。会议传达了黔西南州市场监督管理局、黔西南州公安交通管理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全力做好二三轮电动摩托车、自行车交通安全宣传工作的通知》文件的相关要求,通报了全州二、三轮电动摩托车、自行车销售企业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未认真履职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以及销售改装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被依法处罚的典型案例,并就二、三轮电动摩托车、自行车登记落户上牌相关工作进行了要求。
会议要求,全州各二、三轮电动摩托车、自行车销售企业要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勇于担当、主动作为、多措并举,着力解决人民群众的难题,为人民群众平安出行保驾护航。一要切实做到合法合规经营,不销售“非标”车辆、不违法改装车辆、不销售改装车辆;二要通过在店内设置或悬挂宣传画、向顾客发放电子告知书及宣传单等方式,加强电动摩托车、自行车安全驾驶、安全使用等宣传教育力度;三要积极主动向辖区市监、公安等部门提供违法销售、改装车辆的违法违规线索。
会议强调,全州各级市监、公安交警部门一是要健全二、三轮电动摩托车、自行车交通安全源头管理工作机制。强化销售环节监管、非法改装违法整治、路面交通违法行为、电动摩托车及自行车交通事故全链条溯源追责问责、车辆登记管理等工作力度;二是要建立违法行为联合惩戒机制,严惩制假售假车辆的违法行为,对违法违规生产、销售车辆,违规回收、二次改装、提供改装的企业要依法查处、惩罚并曝光;三是要通过组织联合召开工作推进会或业务培训会的方式,联动督促辖区二、三轮电动摩托车、自行车销售企业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合法合规经营;四是要利用各级媒体、新媒体,适时发布涉及二、三轮电动摩托车、自行车登记入户及安全驾驶等交通安全常识,全力提升广大二、三轮电动摩托车、自行车驾乘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
会议通过视频会议的方式开至全州各县(市)。主会场设在黔西南州公安交通管理局三楼大会议室,全州各县(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设分会场。兴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分管电动摩托车及自行车销售企业部门负责人、公安局交警大队分管车管负责人及宣传民辅警;兴义市电动车行业商会,兴义市(含原义龙新区)辖区二、三轮电动摩托车、自行车销售企业负责人在主会场参会。全州各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分管电动摩托车及自行车销售企业部门负责人、公安局交警大队分管车管负责人及宣传民辅警;各县(市)辖区二、三轮电动摩托车、自行车销售企业负责人在各分会场参会。
会议结束后,全州各地市场监管、公安交警部门还就辖区二、三轮电动摩托车、自行车交通安全源头宣传、管控工作,联合对参会企业负责人进行了再次强调、安排部署及警示教育。
下一步工作中,黔西南州各级市场监管、公安交警部门一是联合走进销售企业,强化现场监督检查工作力度,联动督促辖区二、三轮电动摩托车、自行车销售企业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合法合规经营,全力强化二、三轮电动摩托车、自行车登记落户上牌及安全驾驶常识的宣传工作力度;二是对销售企业提供的违法销售、改装车辆的线索,及时进行核实,依法严厉进行处罚,持续强化销售违法改装车辆的监督、管理、打击力度。
来源:黔西南公安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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