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恐怖片 去搜同学身
16岁少年“借”200元,领2年刑
一初三学生在网吧看完恐怖片后,竟伙同他人对同学采取暴力搜身。结果因“借”了同学200元,进了看守所。6月1日,安龙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洋洋(化名)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1000元。
16岁的洋洋在安龙县某中学上九年级,课余时间经常进网吧上网看电影。2010年10月31日14时许,洋洋从网吧看完恐怖片《霹雳煞》出来后很兴奋,于是电话约上黄某(另案处理)模仿片中情节准备去“借”钱。
二人随后来到安龙县龙广镇环城路上伺机作案。见同学小虎(化名)迎面走来,二人拦住要求“借点钱用”。小虎不愿,两人便对其强行搜身,抢走现金200元。
“借”完钱,洋洋若无其事返回学校上课。30分钟后,洋洋被警方带走。
“我没想到后果会如此严重的,请法庭给我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庭审中洋洋边哭边请求法庭原谅。
“洋洋在家里比较听话,零用钱他也不缺,但我们不知道他经常去网吧看什么鬼片,更没想到他竟会去做蠢事。”洋洋的父母说。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洋洋的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应依法予以惩处。鉴于被告人犯罪时未满18周岁,具备从轻或减轻处罚情节,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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