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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龙《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整改落实面对面

亮点黔西南讯 “我代表二小学生家长衷心感谢市场监管局取缔了二小门前的饮食杂货摊点,保证了小学生的身体健康和正常的生活习惯”。这是二小学生家长饶永超在12月25日安龙县人大常委会召开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执法检查整改落实督查反馈会议上的发言。

今年8月,安龙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了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执法检查,在检查中,检查组分别深入到县直相关单位,服务部门、学校、企业、村组及农户,详细了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以来的宣传贯彻情况,服务部门的服务质量及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并于8月5日召开了有部分村组干部、人大代表、群众(消费者)代表、县市监局、县消费者协会和供电、电信、联通、移动、广电网络公司、自来水公司、市场经销商代表等企业参加的座谈会。在座谈会是村组干部、人大代表、消费者代表与各企业进行了面对面的提问好解答,县市监局和县消费者协会的同志就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如何进行投诉,各企业如何做到诚信经营、守法经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进行了宣传和讲解。

通过执法检查组的调研了解和座谈会上消费者提出的问题,县人大常委会通过认真梳理后以常委会的文件下发到县市监局和相关企业及服务部门,请认真整改,并将整改结果报县人大常委会。

经过四个月的整改,为了了解整改情况的真实性,安龙县人大常委会于12月25日召开了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执法检查整改落实督查反馈会,参加会议人员是8月5日参加座谈会的原班人马。会上,各整改部门按照县人大下发的文件就常委会和消费者提出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逐一向检查组报告和向消费者答复。消费者就服务部门整改落实情况是否满意进行面对面的回答,所以才出现本文开头一幕。消费者代表们同时也针对一些整改不到位或者出现的一些新问题希望相关部门进行继续整改。

在面对面的整改落实反馈上,县人大副主任、执法检查组组长黄显旷指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涉及所以人民群众,我们自己也是消费者,必须加强宣传和贯彻落实。

黄显旷强调,消费者权益保护无止境,希望监管部门加强监管与维权,服务部门进一步强化服务,参会代表及人民群众加强监督,努力提高维权意识。为全面贯彻依法治国,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做出应有的贡献。(胡连超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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