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龙县公安局查处一起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办理身份证的案件。
8月21日16时许,居住在安龙县钱相街道办事处的王某到安龙县公安局申请补办身份证。在办理过程中,民警发现其身份证照片与安龙县普坪镇罗某的照片相似率为83%。经进一步甄别后确定,两张照片信息为同一人。
据了解,王某在外出打工时,由于担心自己年龄偏大不便务工,便借用其朋友罗某的户口到派出所申领了一张身份证,前段时间身份证遗失了,于是决定来补办。
经进一步核实,王某的行为已经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六条第一项的相关规定,即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居民身份证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针对王某的违法行为,民警立即对其进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并处以50元罚款。王某也表示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愿意接受公安机关的处罚。
(岑南希)
责编:卢生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