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龙县公安局栖凤派出所果断处置两起打架斗殴案件 依法拘留17人
随着岁末年初临近,返乡人员日渐增多,为确保群众度过一个安定和谐的双节,安龙县公安局栖凤派出所对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加大打击酒后滋事、结伙斗殴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近日,办理2起斗殴案件,行政拘留17人。
2019年12月20日凌晨1时许,栖凤派出所值班民警接刘某某电话报警称:其在安龙县栖凤街道某某KTV被人殴打。接警后,处警民警立即组织值班人员赶赴现场。经了解,系当晚刘某某陪同曾某某到某KTV内与其朋友喝酒,凌晨1时许,刘某某与曾某某的朋友杨某某发生口角争执,随后被杨某某等6人殴打。经调查,违法人员杨某某等均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之规定,6名违法行为人被行政拘留十二日至十五日不等,每人行政罚款500元。
12月22日凌晨1时许,栖凤派出所民警接群众报警称:在安龙县栖凤街道人工湖旁有人聚众斗殴。接警后处警民警立即指派街面巡逻民警赶往现场处置。经调查了解,系12月15日刘某某与蒲某某在栖凤街道某酒吧门口因为销售酒水的问题发生打架当时未报警。12月22日凌晨1时许,刘某某打电话给刘某向其索要蒲某某电话,两人在电话里发生口角后分别邀约赵某某、蒲某某、黄某某等共11人到安龙县栖凤街道大坪村人工湖旁打架斗殴。经调查,违法人员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之规定,11名违法行为人均被行政拘留十五日。
一直以来,安龙县公安局栖凤派出所始终牢记人民公安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安宁的职责使命,对违法犯罪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这两起案件果断处置,取得了良好的法治警示教育效应,让一些法律意识薄弱的社会青年增强了法制观念,提高了遵守法律、敬畏法律的意识。
(陈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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