册亨县关于敦促非法滞留缅北人员回国返乡的通告(第二期)
册亨县关于敦促非法滞留缅北人员回国返乡的通告
(第二期)
2021年12月10日,册亨县打击治理跨境违法犯罪工作联席办公室发布了《册亨县关于敦促非法滞留缅北人员回国返乡的通告》,截至2022年1月7日,涉及的19名非法滞留缅北册亨县籍人员已回国返乡4人,现对15名仍非法滞留缅北的册亨籍人员再次通告如下:
为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整治跨境违法犯罪活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央、省、州、县部署要求,决定对册亨籍非法滞留缅北人员进行集中劝返,现通告如下:
册亨籍非法滞留缅北人员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须积极主动向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报备,并于2022年1月20日前回国,家属应积极配合督促其尽快回国返乡。对主动投案自首的跨境违法犯罪人员,可以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犯罪情节较轻的,可以依法免予处罚。
对在限期内拒不回国的,将依法打击并采取以下惩戒措施:
一、依法冻结户籍、护照,限期内拒不回国的,依法予以注销。
二、依法限制使用银行卡、手机卡,五年内不得重新申办。
三、对本人及直系亲属在入团、入党、入学、参军、考录工作需政治审查时原则上不予通过。
四、对利用违法犯罪所得购置的物产依法查封、扣押,对涉案资金依法扣押、冻结。
五、对不积极配合有效开展劝返工作的直系亲属,依法依规暂停发放所有政策性补贴(助)资金,取消享受所有国家优惠性政策。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县联席办负责解释。
册亨县打击治理跨境违法犯罪工作联席办公室
二0二二年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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