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贵EQ0997号等8辆机动车所有人的告知书
关于贵EQ0997号等8辆机动车所有人的告知书
贵EQ0997、贵EG4649、贵EQ0918、贵EQ0855、贵EQ0965、贵EG4190、贵EW6972、贵EQX635等8辆机动车所有人或所有权人:
经查,该8辆车存在“大吨小标”违法事实,截止目前上述车辆未与生产厂家进行回收也未整改。现该批车辆仍然上道路行驶,存在严重交通安全隐患,有依法注销的法定情形。本机关将根据机动车登记的相关规定对上述车辆注销机动车登记,请上述机动车所有人或所有权人3日内到黔西南州公安交管局车管所进行相关业务办理或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陈述申辩的,将依法公告注销机动车登记。
附件:“大吨小标”违规车辆名单
黔西南州公安交通管理局
2021年12月31日
附件:
号牌种类 | 号牌号码 | 所有人姓名 |
小型汽车 | 贵EQ0997 | 张林 |
小型汽车 | 贵EG4649 | 耿应敏 |
小型汽车 | 贵EQ0918 | 陆贤金 |
小型汽车 | 贵EQ0855 | 李老平 |
小型汽车 | 贵EQ0965 | 范明飞 |
小型汽车 | 贵EG4190 | 王进 |
小型汽车 | 贵EW6972 | 刘祥辉 |
小型汽车 | 贵EQX635 | 王清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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