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慈善总会抗击疫情·守护家园倡议书
黔西南州慈善总会抗击疫情·守护家园倡议书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爱心人士,州慈善总会会员及会员单位:
湖北省武汉市等多个地区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以来,牵动着全国人民的心。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同舟共济,科学防控疫情。全国各地在做好本地防控工作的同时,统一协调、统筹安排,全力向武汉输入人力、物力、财力,支援湖北武汉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全州各级各部门迅速响应党中央、国务院、省委和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州委、州政府的安排,积极行动,全面落实疫情防控各项要求,确保防控和救治工作扎实有序开展,全力抓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根据省民政厅、省慈善总会安排部署,黔西南州慈善总会发起“抗击疫情·守护家园”行动,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开展专项募捐。我们倡议全州社会各界充分发扬人道主义精神,用行动彰显社会责任!我们呼吁全州广大人民群众发扬奉献精神,用行动凸现大爱情怀,慷慨解囊,鼎力相助,齐心协力投入这场疫情防控的阻击战。
我们郑重承诺:此次所筹集善款和物资将全部用于全国范围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相关救助和防治。项目进展将通过公众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布。
一、直接通过银行汇款捐赠
捐款用途:“疫情防控专项基金”。
捐款接收单位(户名):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慈善总会。
捐款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兴义分行营业部,银行账号:133007838963。
贵州兴义农村商业银行蓝天小微支行,银行账号:2882020001201100073439。
贵阳银行黔西南分行营业部,银行账号:38110123730000023。
捐赠热线:吴女士,13885908282;张先生,15752174868。
捐款请备注:疫情防控。黔西南州慈善总会在收到捐款后,将按汇款单位名称或捐款人姓名开具收据,并将收据及捐赠证书及时寄送捐赠人。
二、物资捐赠
所需物资如下:
N95口罩,GB19083-2010应符合《医用防护口罩技术要求》;医用外科口罩,YY0469-2011应符合《医用外科口罩技术要求》;一次性医用口罩,符合GB19083-2010标准,防护服,GB19082-2003应符合《医用一次性防护服技术要求》,医用一次性乳胶手套,GB10213-2006应符合《一次性医用橡胶检查手套标准》。
医用帽,防冲击眼罩、防护面罩、手术衣、长筒胶鞋/防水、防污染鞋套、防污染靴套、一次性圆帽、护目镜、84消毒液、免洗手消毒液、酒精等物资。
暂不接受与当地疫情防控无关的物资。捐赠人捐赠物资、设备请备注:疫情防控。请先与黔西南州慈善总会联系并直接发“捐赠函”,说明拟捐赠物品名称、功能、适用场所、数量、质量、捐赠意向(受益对象)、捐赠单位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真、地址和邮政编码)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为保证捐赠物资及时到位,在可能的情况下,物资尽量由捐赠人直接发送给具体受赠单位。有特殊物流及仓储要求的物资捐赠由我会协调相关部门对接落实。
根据《慈善法》《公益事业捐赠法》有关规定和防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实际情况,除定向捐赠,接收的款物原则上由州慈善总会报州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调配使用。
让我们发扬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在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定信心、同舟共济、众志成城,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力量!
黔西南州慈善总会
2020年1月29日
(来源:黔西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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