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文化广电旅游局关于印发《黔西南州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做好旅游景区、酒店 等开放工作指南》的通知
各县(市)文体广电旅游局,义龙新区社会事务局:
《黔西南州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做好旅游景区、酒店等开放工作指南》经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黔西南州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0年2月23日
黔西南州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做好旅游景区、酒店等开放工作指南
总体要求
根据《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分区分级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黔府办发电〔2020〕85号)、《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贯彻落实<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分区分级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的紧急通知》(黔文旅发〔2020〕7号)精神和州委、州政府的安排部署,按照黔西南州各县市风险等级划分,做好文化旅游场所开放工作。
落实低风险地区“外防输入”策略,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兴义市、兴仁市、安龙县、贞丰县、普安县、晴隆县、册亨县、望谟县、义龙新区实施“外防输入”策略,除娱乐场所(电影院、KTV、网吧等)继续关闭以外,从2020年2月23日起,全面恢复旅游景区、景点,酒店(民宿、客栈)、餐饮等场所开放营业。餐饮场所只能通过外卖配送方式经营,倡导采取无接触和食安封签模式进行配送,一律不得在餐饮场所内聚餐就餐。对公园、广场、商场、车站(码头)、机场等人员密集场所,适度控制人员密度。
实行旅游景区免门票优惠政策
从2月23日15时起,黔西南州州内景区、景点全部开放。到2020年3月31日止,州内所有景区、景点免收门票(不含景区内特许经营项目)。
综合管理
旅游景区、酒店、文化旅游商品生产企业(文创企业)、文化旅游建设项目企业成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专班”,由企业负责人任组长,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由主要负责人任班长,根据当地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部署和疫情动态变化开展工作。各县(市、新区)人民政府按照省人民政府、文化和旅游部、省文化和旅游厅及州人民政府的有关要求,全面统筹落实辖区内旅游景区、酒店、文化旅游商品生产企业(文创企业)、文化旅游建设项目企业疫情防控与有序开放及复工复产工作。
按照“一景一策、一景一案”原则,制定《景区(酒店、文旅商品生产企业、文旅项目建设企业)新冠肺炎防控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确保有效实施。
根据景区、酒店、文化旅游商品生产企业(文创企业)、文化旅游建设项目企业实际情况,精准评估防控工作,建立专门防控与开放工作机制,明确每个部门每个环节的具体职责。
有序开放及复工复产的景区、酒店、文化旅游商品生产企业(文创企业)、文化旅游建设项目企业要成立专门的消毒小组和督查小组,负责景区、酒店及企业内各区域的消毒和检查落实工作,并建立消毒、检查等台账,做到有据可查、有迹可循。
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与开放的资金、防控用品等物资保障,确保满足防控和开放工作的需要。
将传染病预防知识纳入员工常规培训内容,景区、酒店、文化旅游商品生产企业(文创企业)、文化旅游建设项目企业在开放、复产前,通过QQ群、微信群或单位内网等途径,完成员工疫情防控的全员培训,达到应知应会并具有应急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坚持“全覆盖、零疏漏”,利用大数据手段,建立员工的身体健康档案,强化智能化、点穴化的员工健康日监测制度。
实行“一日一进一测一登记”制度,员工、游客进入景区、酒店、文化旅游商品生产企业(文创企业)、文化旅游建设项目前须进行体温检测,并记录台账。
员工、游客如有出现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者立即实行居家医学观察、送隔离点医学观察,并向所在乡镇(社区)及单位报告有关情况。
严格落实员工日常管理“四个不”,即不集中会议、不扎堆聊天、不相互串岗、不集中就餐,减少人员聚集活动。员工用餐采用分时段就餐或分餐制。
加强办公场所通风换气,中央空调和通风管道暂停使用,办公距离保持1.5米。做好公共场所和办公场所的消毒工作。每次乘坐电梯最多不超过4人,扶梯需间隔两梯上下。
密切关注员工心理健康,做好心理调适,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和工作量,倡导员工适度锻炼,推行健康生活方式。开展文明服务,注意咳嗽和喷嚏礼仪。
加强旅游景区、酒店、文化旅游商品生产企业(文创企业)、文化旅游建设项目企业开放的准备工作,重点对公共场所、设备设施、游览安全等重点区域或环节,开展体检式检查,确保安全开放、安全游览、安全生产。
积极配合当地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切实做好日常防控,设立临时隔离点。一旦发现疫情,及时启动预案,做好防控应急处置工作。
及时总结景区、酒店、文化旅游商品生产企业(文创企业)、文化旅游建设项目企业防控工作,查找短板和疏漏,研究应对风险和转型发展措施,出台刺激消费的有效措施,推动旅游景区、酒店、文化旅游商品生产企业(文创企业)、文化旅游建设项目企业高质量发展。
景区游览组织
守住景区开放的“大门”,鼓励实行预约制等限流措施,日接待量不超过日最大承载量的50%。室内活动场所从严控制开放,瞬间流量不超过最大瞬时流量的30%,确保游客间距能达到1.5米以上。各景区要在网络媒体上发布该景区每日最大游客承载量、最大瞬时流量信息。各景区出入口设置不得超过2个。
所有A级旅游景区,免门票期间实行实名制登记,免门票优惠结束后实行实名制购票,鼓励景区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各种手段全面掌握游客基本信息,以便高效追踪管控。来自重点疫区的游客主动填写《游客健康状况登记表》。
旅游景区主入口醒目位置设立宣传服务站,落实“登记、询问、测温、提示、消杀、分类管理、及时报告”七项重点工作内容,并公布当地疾病控制中心电话。游客服务(咨询)中心放置预防肺炎疫情宣传资料,免费向游客发放。
售票窗口、旅游警察、检票口服务人员、保洁员、讲解员等近距离服务游客的一线员工必须正确佩戴和摘脱口罩,注意个人卫生,并落实有效防护措施。
游客服务(咨询)中心每天至少消毒两次以上,并放置“本中心已消毒”告示。
游客服务中心应备有75%的酒精棉球或其他消毒液等物品,免费供游客使用,不得在游客中心存放酒精,并严格按照技术规定做好管理使用的安全防范。
为游客免费提供使用的拐杖、轮椅、雨伞、语音导游设备等物品,做到一天一消毒、一客一消毒。
景区内公用设施、电子触摸屏每天用75%酒精棉球擦拭消毒不少于4次。
景区医务室设立医疗急救点,配备一次性口罩、消毒液、医用体温表等医用物资。
景区讲解员讲解时与客人保持1.5米以上距离,尽量采用蓝牙耳机等电子设备讲解。
对相对封闭的参观点采取规范有效的空气消毒措施,避免消毒过程对文物的损坏。
缆车车厢、游船、电瓶车、观光车等内部交通工具尽量减少使用,如需使用,每天至少消毒两次,采取隔位就坐的方式控制乘坐人数,保证游客间距。
团队游客应妥善安排分时段、间隔性入园,提倡团队游客不超过30人,避免集中入园,实行分散式游览,严控人员聚集。
通过短信、滚动屏、宣传视频等形式,营造文明旅游良好氛围,倡导游客文明旅游,减少聚集,注意个人防护。
加强群防群控,强化与属地的防疫、公安、文旅等部门联动,对不佩戴口罩、不配合体温检测、随意吐痰、乱扔垃圾等游客不文明行为要予以制止和劝导,对明显违反防控规范的游客或有关行为,第一时间报告当地防控有关部门处置。
酒店(民宿、客栈)入住组织
针对不同省份游客实行酒店划分定点接待,指定接待酒店(民宿、客栈)要在合作预定网络平台进行游客地区接待公布,让所有在网络平台上预定入住酒店游客知晓我州酒店在疫情期间划分接待游客入住酒店情况。
兴义市接待武汉及湖北游客指定入住兴义市栖谷酒店,备用酒店峡谷酒店;接待重点疫区的广东、河南、浙江、安徽、江西、湖南、江苏、黑龙江、山东、四川、重庆等11个省区游客指定入住兴义市富康酒店;接待非重点疫区游客指定入住兴义市翠湖宾馆、皇冠酒店、赵庄酒店、国龙酒店、梦乐城酒店、凤凰酒店)、盘江宾馆、峰林悦山酒店、蘑菇酒店等。
其他各县(市、新区)针对武汉及湖北、重点疫区、非重点疫区游客实行酒店划分定点接待,报州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社会防控组备案。
酒店(民宿、客栈)做好每一位游客实名登记入住,全面掌握游客基本信息,以便高效追踪管控。来自重点疫区的游客主动填写《游客健康状况登记表》。
酒店(民宿、客栈)主入口醒目位置设立告示牌,提醒游客遵守相关防控的要求、常识和注意事项,并公布当地疾病控制中心电话。
酒店(民宿、客栈)大堂、餐厅等近距离服务游客的一线员工必须正确佩戴和摘脱口罩,注意个人卫生,并落实有效防护措施。
酒店(民宿、客栈)大堂服务中心放置中英文防治新冠肺炎的宣传资料、75%的酒精棉球或其他消毒液等物品,免费供游客阅读和使用,不得在大堂存放酒精。同时酒店大堂每天至少消毒两次以上,并放置“本大堂已消毒”告示,严格按照技术规定做好管理使用的安全防范。
酒店(民宿、客栈)为游客免费提供使用的拐杖、轮椅、雨伞等物品,做到一天一消毒、一客一消毒。
酒店(民宿、客栈)内公用设施、电子触摸屏每天用75%酒精棉球擦拭消毒不少于4次。
落实客房“一日一消毒”制度,科学控制入住宾客数量,原则上实行“一人一房”,确保防控能力与接待能力相匹配。
住宿酒店要加强公共场所管理,大堂或大厅禁止聚众,游泳池、娱乐场、棋牌室、茶室等场所不得开放。确保营业时间自然通风,并保持机械排风设施运行正常。
严格落实“戴口罩、勤洗手、保距离”要求,一线服务人员每次上岗前必须洗手和消毒,同时制服须每日清洗更换,提高清洗频率。
文化旅游商品生产企业(文创企业)、文化旅游建设项目复工复业组织
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复工复产实施方案,结合企业实际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复工复产实施方案,明确专职疫情防控人员,对员工排查、消毒防疫、医疗物资及生活物资保障、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原材料储备、设施设备安全检查等工作进行责任明确。
全覆盖开展消毒防疫工作。每日对企业生活区、办公区、食堂、卫生间等进行全覆盖消毒防疫,并建立消毒防疫工作台账。
统筹防控医疗物资及生活物资保障。根据企业复工人员情况,组织对口罩、体温计、消毒剂、大米、食用油、食用盐、饮用水、肉、蛋等医疗物资及生活物资进行采购储备。
对设施设备、施工器械维护更新和安全消防工作。加强对企业生产相关设备设施的检修维护,对企业内部消防设施隐患排查。确保设备设施正常运转、安全有序复工复业。
餐饮组织
景区、酒店、文化旅游商品生产企业(文创企业)、文化旅游建设项目企业内的餐厅营业时间自然通风,并保持机械排风设施运行正常;关闭没有新风设施或自然通风条件的包厢。
禁止聚餐,餐厅实行分餐模式。加大餐厅内餐桌间距,保证人与人间距1.5米以上。
严格落实“戴口罩、勤洗手、保距离”要求,一线服务人员每次上岗前必须洗手和消毒,制服须每日清洗更换,厨师全部佩戴专用防护面罩上岗。
根据宾客需要,可以提供一次性餐具、茶具和洗涮用品。
餐厅禁止提供以野生动物为原料的菜品,生冷食品确保卫生。
餐厅菜单、小毛巾等须经过有效的消毒处理。
外来人员(含供应商)实行非接触性配送,并建立供应单位送货人员的健康登记制度。
肉类原料必须检疫合格,并落实检查措施。
落实餐具、熟菜案板等重点用品,实行严格有效的消毒措施。
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法有关规定操作,冰箱食品必须生熟分开。
冷菜间有过滤水,过滤器芯须注明更换日期和下次更换日期;配备紫外线消毒设备,制定有效的消毒时间规定。
对食物调料和厨具有适当的贮存和掩盖措施。
对厨房下水道和隔油池每天进行清理和消毒。
餐饮垃圾坚持日产日清,强化腐烂垃圾的防疫处理。
加强对景区周边及内部饮食摊点的管理,确保食品卫生。
公共卫生
强化景区、酒店、文化旅游商品生产企业(文创企业)、文化旅游建设项目企业停车场防控和消毒管理,车辆实行分区停放,车辆隔位停放,景区、酒店引导分散下客。
景区、酒店、文化旅游商品生产企业(文创企业)、文化旅游建设项目企业垃圾箱(桶)实行“一日两清理两消毒”制度,保持区内环境整洁。增设废弃口罩回收专用箱(桶)。
公共卫生间通风良好,卫生设施完善,须配备洗手液、一次性擦手纸,并确保供水正常和烘干机正常使用。坐便池、洗手台、把手等清洁后用消毒水消毒,地漏每天用消毒水冲洗。
加强施工项目现场管理,有序恢复项目建设,落实防控制度,全员加强员工健康监测。
购物娱乐
景区、酒店的购物商店要加强通风换气,营业期间保持门窗敞开,每天进行严格消毒两次。
参与性的娱乐项目设施中游客使用或接触的物品和设备表面,均须用消毒液或75%酒精棉球等擦拭消毒,做到一客一消毒、一天全消毒。
景区内人流集中、没有通风设施、自然通风条件和无法保证空气质量的娱乐场不能开放。
加强景区内动物的防疫工作,禁止游客与动物的直接接触。
来源:黔西南州文化广电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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