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市锦绣都会商场超市部分招租公告
兴仁市惠泽移民发展服务有限公司关于兴仁市锦绣都会商场超市部分招租公告
兴仁市锦绣都会商场属于国有资产,根据国有资产管理有关法规,为确保国有资产可持续发展保值增值,加强国有资产使用管理,使国有资产交易行为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现我司对招租具体合作事宜如下:
一、产权单位:兴仁市惠泽移民发展服务有限公司
二、出租对象:企业
三、出租物业简介
1、出租单位:兴仁市惠泽移民发展服务有限公司;
2、出租位置:位于兴仁市东湖大道与兴仁大道交叉口锦绣都会;
3、建筑面积:9000m²(以签约具体面积为准);
4、租 期:10年-15年。
四、报名前置要求:
1、起始竞拍租金为16元/m²/月起;
2、竞价保证金¥20000.00元;
3、凡符合上述所有条件的企业均可报名参加竞拍;
五、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 使用面积 | 出租单位 | 租赁期限(年) | 起租价(元) | 竞价保证金(元) |
兴仁市锦绣都会商场超市部分招租 | 9000m²(以签约具体面积为准) | 兴仁市惠泽移民发展服务有限公司 | 10-15年 | 16元/m²/月起 | 20000元 |
注:装修期折算:前5年每年减免1个月的租金,合计减免5个月租金。该起租价不作为10-15年合计价,每年租金按递增基数和递增比例计算。
六、标的展示:意向竞租方可联系我公司对该标的进行了解和到实地对该标的进行现场踏勘,以现场踏勘现状为准。
联 系 人:曾科威(兴仁市惠泽移民发展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9117756750
联 系 人:谢朝忠(贵州和卓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5186549077
七、报名时间:2021年12月10日上午09:00至2021年12月19日下午17:00截止。
八、报名须知:
(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
(二)供应商代表若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身份证原件。),供应商代表若为授权委托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报名地址:贵州和卓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贵州省·黔西南州印象兴义3栋24层)(四)报名费:300元;
(五)保证金递交情况;
保证金递交方式:银行转账;
开户单位名称:贵州和卓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义金城支行
开户账号:5205 0167 4836 0000 0280
保证金递交时间:2021年12月10日上午09:00至2012年12月20日 下午17:00截止。
保证金递交地点:贵州和卓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贵州省·黔西南州印象兴义3栋24层);
联系电话:15186549077
九、交易时间:2021年12月20日上午10时00分
交易地点:贵州和卓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贵州省·黔西南州印象兴义3栋24层)
十、支付方式:
1、竞争以最高报价为中标价,报价最高者为承租人,承租方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可用于抵顶合作经营成交价款,待办理完成全部合作手续后方可退还履约保证金。未在规定期限内支付清合作经营成交价款的,视为主动弃权或违约,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承租资格,同时该项目合作事项作流标处理。
2、竟租人中标后,我司发布结果公示并公示3日(日历日期),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承租人在五个工作日内须与我司签订租赁合同。
3、未竞争成功方在公示期截止后,携带保证金收据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及个人保证金收据。如委托他人办理的,须出具授权委托书原件到我司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
十一、约定条件:
1、若产权方违约,须退回风险保证金给竞拍方,并承担由此给竞拍方造成的损失;
2、若竞拍方方违约,则产权方有权没收合作方所交的风险保证金(含利息),并同时承担由此给产权方造成的损失。
3、承租方在租赁期内对房屋进行装修、维修和水电安装等,必须经我公司同意,并且不得破坏房屋主体结构。否则,一切后果由承租方承担。房屋装修、维修和水电安装等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4、房屋租赁产生的税费由出租方负责缴纳。租赁期间经营产生的一切税费、水电费、卫生费、物业服务费等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及时缴纳。
5、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必须遵守国家法律规定,守法经营,否则视为违约。
6、租赁期间承租方还须保证用房安全和合理使用租赁物,确保房屋相关设施完好。如因承租方违反规定和相关法律,不合理使用租赁物造成事故的,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
7、租赁期间,承租房屋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擅自转租、分割和改动房屋主体结构,如有违反,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租赁房屋,因此产生的损失由承租方负责承担,并不予退还剩余房屋使用租金及房屋使用保证金。
8、承租方自行做好防火、防盗和禁毒等有关工作,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服从有关部门检查。否则,一切后果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9、承租期内如遇国家政策变化,政府市政建设、城市规划或改变房屋用途等调整租赁房屋的,承租方应无条件服从,出租方只退还房屋余期租金及房屋使用保证金,不再另外补偿。
10、租赁期限满,若承租物完好无损,承租方结清一切税费的,交付的房屋使用保证金由出租方无息全额退还。若房屋有损坏,维修费用从保证金中扣除,维修费用超出保证金范围的由承租方负责承担:中途无故停租的,视为违约,承租方将承担相关违约责任,出租方不退还合同履约保证金。
11、违约责任:承租期内,承租方违约,须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合同期内租金总额的20%;出租方违约,须向承租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合同期内租金总额的20%。
12、公告未尽事宜,以双方签定的合同协议条款为准。
十二、报名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谢朝忠(贵州和卓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5186549077
十三、公告发布:亮点黔西南、兴仁市门户网站。
十四、本次谈判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兴仁市惠泽移民发展服务有限公司与贵州和卓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兴仁市惠泽移民发展服务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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