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市城投城市更新发展有限公司商业区商业管理招募公告
兴义市城投城市更新发展有限公司商业区商业管理招募公告
根据国有资产管理有关政策法规,为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加强国有资产使用管理,使国有资产交易行为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结合市场行情,现将位于兴义市大佛坊荷花巷商业区公开向社会招募商业管理公司合作管理,现将有关招商合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募单位:兴义市城投城市更新发展有限公司。
二、招募对象及要求
(一)招募对象:国家或省及地市(县)级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的商业管理公司,招募数量不限。
(二)招募要求: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无不良记录。营业范围包含“租赁服务、租赁管理、商业管理、招商管理、商业服务”等相关招商服务的内容。
三、报名时间及要求: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下午17:00整;报名单位须交纳竞价保证金伍万元整,报名时即交纳,否则不得参与竞价。
四、竞价时间:2024年7月2日上午10:00整。
五、竞价地点:大佛坊荷花巷兴义市城投城市更新发展有限公司会议室。
六、招商合作期及招商合作方式:招商合作期不低于5年,招商合作方式面议。
七、招商合作竞价方式:
(一)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商业管理公司,兴义市城投城市更新发展有限公司代表和报名方进行协商合作,协商不成,按竞标失败和联营方式处理。
(二)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商业管理公司,按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进行现场竞价。
八、标的展示:兴义市大佛坊荷花巷商业区,建筑面积约五万平方米。竞标方可联系我公司工作人员对该标的进行了解或实地踏勘,以我公司工作人员指定区域为准。
九、报名须知:
(一)法人报名,请携带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和法人身份证原件(收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
(二)委托代理人报名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收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三)报名成功即认可公告所有内容。
(四)报名成功但未按时参与竞价的,作弃权处理。
(五)竞标方须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竞价保证金至兴义市城投城市更新发展有限公司。
(六)保证金及缴纳时间:报名时缴纳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整(竞价成功者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
收款单位:兴义市城投城市更新发展有限公司
开户行: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义盘江支行
账号:38910123670003840
十、招商合作要求:
(一)竞价以最高报价为中标价,报价最高者为中标人。
(二)中标人中标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我公司签订招商运营合同等相关手续,逾期视为违约,竞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注:竞标方违反招商公告条款,竞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中标人中标后不履约,将重新招商。
十一、约定条件:
(一)该房屋以现状进行招商合作。
(二)招商合作期间商业管理公司所引进商户(以下称承租方)对房屋进行装修、维修和水电安装等,必须经我公司同意,并且不得破坏房屋主体结构。否则,一切后果由商业管理公司及承租户承担。房屋装修、维修和水电安装等费用均由承租自行承担。
(三)招商合作期间房屋租赁产生的税费由商业管理公司承担。租赁期间经营产生的一切税费、水电费、卫生费物业服务费等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及时缴纳。
(四)商业管理公司在招商合作期间必须遵守国家法律规定,守法经营,否则视为违约。
(五)招商合作期间商业管理公司还须保证用房安全和合理使用商业房屋,确保房屋相关设施完好。如因商业管理公司及承租方违反规定和相关法律,不合理使用商业房屋造成事故的,由商业管理公司及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
(六)招商合作期间,商业房屋未经业主方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转租、分割和改动房屋主体结构,如有违反,业主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商业房屋,因此产生的损失由承租方负责承担,并不予退还剩余房屋使用租金及房屋使用保证金。
(七)商业管理公司自行做好防火、防盗和禁毒等有关工作,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服从有关部门检查。否则,一切后果由商业管理公司自行承担。
(八)招商合作期内如遇国家政策变化,政府市政建设或城市规划等调整商业房屋的,商业管理公司及承租方应无条件服从,业主方只退还房屋余期租金及房屋使用保证金,不再另外补偿。
(九)招商合作期满,若商业房屋完好无损,商业管理公司无违约,交付的合同履约保证金由兴义市城投城市更新发展有限公司无息全额退还。若房屋有损坏,维修费用从保证金中扣除,维修费用超出保证金范围的由商业管理公司负责承担,中途无故停止履行合同义务的,视为违约,商业管理公司将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十)公告内未尽事宜,以双方签订合同条款为准。
联系电话:0859-3117130
报名咨询:18084392016 霍女士
现场勘探:18286976729 沈女士
招商运营:18108595261 许先生
兴义市城投城市更新发展有限公司
2024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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