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现场
2月22日,晴隆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在县政协四楼会议室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吴金山,副主任杜昌益、唐飞、罗勇、李秀琼、马群明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部长黄代波,县政府副县长曹琨,县法院、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应到常委会组成人员26名,因事因病请假3名,实到23名,符合有关规定。
会上,常委会组成人员听取并审议了《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召开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议案》《县人民政府关于晴隆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议案》《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人事任免职的议案》《县监察委员会关于提请人事任免职的议案》《县人民法院关于提请人事任免职的议案》。黄代波对人事任免职议案作说明。
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建议会议议程、日程(草案)、各类人员建议名单,相关报告、议案、决定(草案)。
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决定免去覃国洲县公安局局长职务、靳灵江县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曾祥县工业贸易和科学技术局局长职务、田志敬县农业局局长职务、魏晓红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职务、杨廷虎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张天军县民族和宗教事务局局长职务、姜文新县民政局局长职务、陈钢县文化体育广播电影电视旅游局局长职务、李辉县统计局局长职务。免去李兴宇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投票表决
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决定任命龙金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袁力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生态移民局局长,敖祖平挂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曾祥为县工业和科学技术局(商务局、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局长,王飚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综合执法局、城市管理局)局长,王家辉为县交通运输局局长,田志敬为县农业农村局局长,周兴禹为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局长,魏晓红为县卫生健康局局长,杨廷虎为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张天军为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任命袁剑平、冯黎君为县监察委员会委员,任命郭思春等50位同志为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颁发任命书
吴金山为新任命的同志颁发任命书。
新任命的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龙金带领新任命同志面向国徽向宪法宣誓。
会上,吴金山代表县人大常委会对免职的同志多年来在原岗位上所作出的贡献表示感谢,希望他们一如既往支持县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和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希望新任命的同志牢记宣誓誓词,增强法治意识,依法行使职权,在新的工作岗位上做出新的成绩。
就如何开好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吴金山要求,会议筹备工作组要按照大会职责分工,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认真做好大会的各项筹备和服务保障工作。常委会组成人员要讨论、审议好大会各项报告,做好代表建议工作,确保会议如期顺利召开。
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相关负责人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