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隆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召开
会议现场
1月8日上午,晴隆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在县人大三楼会议室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吴金山,副主任杜昌益、唐飞、李秀琼出席,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封汪鑫及有关负责人列席。
此次会议应到常委会组成人员25人,因事因病请假5人,实到20人,到会人数符合有关规定。
会议传达学习县委十三届十二次全会精神,听取、审议并通过了会议议程(草案)、《晴隆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人事任免职的议案》。
县委组织部有关负责人对本次会议人事任免职情况作说明。
分组审议时,与会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及列席人员紧扣议题,认真审议。
会议决定,任命张淼同志为晴隆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免去刘英同志晴隆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颁发任命书
吴金山为新任命同志颁发任命书。
宪法宣誓
新任命同志手持宪法,面向国徽进行宪法宣誓。
吴金山说,对于免职的同志,我代表县人大常委会感谢他们多年来在原工作岗位上做出的贡献,也希望他们一如既往地支持县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和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各项事业。对于新任命的同志,大家的信任就是责任,支持就是重托。希望张淼同志牢记宣誓誓词,增强法治意识,依法行使职权,在新的工作岗位上做出新的成绩。(晴隆县融媒体中心记者:罗用岚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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