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并非法外之地,普安两女子网上开设赌场被判刑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极大方便了大家工作和生活,有的人却动起了歪脑筋,利用互联网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在普安县就有这样两个人,建了个微信群邀约他人在网络平台上打麻将,收取“房费”20万余元。近日,由普安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李某菊、梁某分两人涉嫌开设赌场罪一案在普安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该院副检察长陈江出席法庭支持公诉,两名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据了解,家住普安县楼下镇楼下村的李某菊于2017年开始为一款“麻友圈”游戏APP做代理,负责销售麻将房卡供他人进行麻将赌博。期间,李某菊在该游戏平台内创建麻友圈,邀约20多人加入打麻将赌博,输家通过微信转账支付给赢家,每局赢家发3元的微信红包给群主李某菊作为房费。经统计,李某菊开设赌场期间累积获利20万余元。另一边,同村的被告人梁某分也跟着李某菊于2020年4月开始以同样的方式开设赌场获利4000余元。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李某菊、梁某分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之规定,应以开设赌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二人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之规定,可以从宽处理。法庭认为该案证据收集程序合法,内容客观真实,足以认定指控事实,采纳了检察机关量刑建议,当庭判处李某菊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5万元;判处梁某分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网络赌博正逐渐成为赌博违法犯罪活动的一种主要形式。网络赌博平台多利用棋牌类游戏平台及软件APP,与传统赌场相比,看不见场地、赌资甚至赌徒,但在本质上并没有什么区别。
(谭贤)
责编:卢生龙

频道推荐
共有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