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隆一公职人员被“双开”!背后的原因是……
2020黔西南正风反腐重点工作盘点之十一
晴隆:开展“微腐败”清扫行动 党纪政务处分17人
2019年1月至2020年10月,晴隆县鸡场镇人民政府公职人员李某利用职务便利,挪用承接扶贫资金产业项目公司公款168万元,借贷给他人及归其个人使用。2021年1月,李某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这是晴隆县纪委监委坚持“拍蝇”不手软、让群众在基层反腐中增强获得感的一个缩影。2020年以来,晴隆县纪委监委在全县组织开展基层“微腐败”清扫行动,全力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以实际行动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县纪委监委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专项监察,常态化深入一线开展“访村寨、重监督、助攻坚”专项行动,聚焦改善民生重大措施落地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监督,确保监督有力有效。实行“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纪检监察室+乡(镇、街道)纪(工)委”等联合办案工作协调机制,有效整合监督资源,突出优势互补、力量互助。
同时,与扶贫、财政、民政、审计以及信访等部门建立沟通衔接机制,与执法机关建立健全信息互通、线索互移、疑难会商等工作联动机制,对群众反映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以及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等扶贫民生领域问题,一律优先受理、从严从快查处。
2020年,全县立案查处扶贫产业项目案件18件,结案17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7人,追回资金1407万元。(晴隆县纪委监委)
来源:廉洁黔西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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