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隆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召开
10月29日,晴隆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在县人大五楼会议室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吴金山,副主任杜昌益、唐飞、李秀琼、马群明出席。县委常委、县委统战部部长、县政府副县长贺伯果,县政府副县长王娜,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周兴峰,县法院院长刘筱青列席。
此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应到23名,实到19名,符合有关规定。
会议传达学习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
会议听取审议并通过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民族宗教工作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法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关于人事任免职的议案。
会议接受王成刚辞去晴隆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会议决定免去袁力晴隆县生态移民局局长职务;邓瑞兰晴隆县农业农村局局长职务;张昌明晴隆县林业局局长职务;施红枫晴隆县卫生健康局局长职务。免去罗仁田晴隆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会议决定任命陈明辉为晴隆县生态移民局局长;任命黄波为晴隆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决定黄波代理晴隆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吴金山为新任命同志颁发任命书。
新任命同志手持宪法,面向国徽进行宪法宣誓。
吴金山在讲话中感谢免职和辞职的同志任职期间为晴隆脱贫攻坚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所作的贡献。同时希望新任命的同志牢记宣誓誓词,在工作中切实维护宪法法律权威,树牢法治观念,增强法治意识,依法行使职权,在新的工作岗位上做出新的成绩,不辜负组织及人民的重托和期望。
吴金山要求,要把学习贯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和栗战书委员长的总结讲话精神,准确把握精髓要义,坚持原原本本学、深入系统学、融会贯通学,做到学思结合、学研结合、学用结合。县人大机关要按照建设“四个机关”要求,加强人大队伍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干部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努力打造让党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治机关、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工作机关、代表机关。同时,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丰富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内容和形式,更好地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惠民生。
来源:中共晴隆县委宣传部 摄影报道:县融媒体中心记者 黄丙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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