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款16000元!晴隆县一幼儿园安装影响消防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窗
近日,晴隆县消防救援大队依法对晴隆县光照镇金苹果幼儿园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场所外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金属栅栏,且未设置易于开启的逃生窗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相关规定,晴隆县消防救援大队责令晴隆县光照镇金苹果幼儿园限期整改,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六项之规定,对该幼儿园处罚款人民币16000元整的行政处罚。
幼儿园属于人员密集场所,该类场所外窗设置金属栅栏,一是不利于火灾现场中被困人员应急逃生,二是不利于外来人员实施救助,且幼儿园人员多为没有主动逃生意识和能力的幼儿,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人员伤亡事故。现场,消防监督检查人员对幼儿园负责人说明了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防盗窗的危害。同时,幼儿园负责人也意识到设置防盗窗的危害性,并表示在规定时间内一定完成整改,当前该幼儿园正在积极的整改中。
黔西南消防提醒:安装防盗窗一定要预留逃生窗,一旦发生火灾或其他危险,无法从门口逃生时,被困人员可以借助逃生窗逃生自救,消防救援人员也可以利用逃生窗快速有效进行施救。
(梅书贵)
责编:王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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