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隆通报5起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为深入整治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纠治一批突出问题,查处一批典型案件,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惩治震慑作用,推动警示整改,晴隆县纪委监委对5起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进行通报,具体如下:
1.晴隆县茶马镇党委委员、政法委员李金旺虚开发票套取国家资金问题。2019年9月,李金旺在担任晴隆县安谷乡白岩村脱贫攻坚指挥所所长期间,以虚增项目工程款的方式,开具发票套取国家资金用于解决村资金短缺问题。2023年10月,李金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晴隆县长流乡双龙村支书、主任李文运未经集体决策私自发包工程与他人平分工程利润问题。2018年8月,晴隆县长流乡双龙村支书、主任李文运未经集体决策私自决定将本村项目基地蓄水池发包给他人修建,并与他人平分工程利润问题。2023年12月,李文运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3.晴隆县莲城街道办事处蔡家社区支书、主任蔡玉海挪用扶贫财政资金问题。2020年3月,晴隆县莲城街道蔡家社区支书、主任蔡玉海将扶贫财政资金转入个人账户,归还个人贷款。2023年12月,蔡玉海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晴隆县光照镇四级主任科员张杨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问题。2023年,晴隆县光照镇四级主任科员、孟寨村包组干部张杨长期未到镇到村开展工作,多次存在旷工或者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的行为,对乡村振兴工作以及其包组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问题。2023年10月,张杨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5.晴隆县长流乡虎场村副主任李钥以他人名义违规申报套取项目补助资金问题。2023年,晴隆县长流乡虎场村副主任李钥,在明知其不符合庭院经济建设项目申报条件的情况下,利用职务便利,用其父李某某名义违规申报套取项目补助资金。2023年12月,李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晴隆县纪委监委)
来源:廉洁晴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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