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点黔西南讯 黔西南州州县人民法院注重民事调解工作,其中,对离婚案件,从维护家庭和谐、社会稳定的大局利益出发,不能让当事人赢了官司,输了亲情。最近黔西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在全州法院已办结的该类案件中,推选出这样一起案件作为典型案例加以推广:
七旬老妇闹离婚,法官微笑调解续亲情
2010年8月30日,年过7旬的老妇人艾某面容憔悴的走到贞丰县法院,向法官哭诉遭到丈夫打骂,身上被打青了。她不顾众儿女强烈反对,执意向法院起诉离婚。
法官石成兵通过对案件深入调查,了解到原告艾某与丈夫被告罗某因生意发生口角,罗某一时冲动,动手打了艾某。艾某不能接受相依相伴大半辈子的丈夫向自己动手的事实,便拍下身上淤青,作为证据起诉到法院。
对于该案,法官深知判决容易,情情难续,不能让风风雨雨过了大半辈子的老夫妻,因这点小纠纷弄得家散人离。决心要尽最大努力调和矛盾,让两老人老有所依,过好晚年。
调解工作的开展曲折异常,两当事人的对抗情绪激烈。特别是原告艾某,坚持要法官判决给她一个公道,叫到法院调解她不去,上门调解她不在。法官吃了多次“闭门羹”后仍然坚持耐心、微笑的上门调解,并积极联系老人子女参与调解,从德、法、情、理方面耐心、细致的对双方当事人做劝说工作。
被告罗某终于认识到自己打人行为不对,并向原告表示以后决不再犯。原告艾某也表示自己老糊涂了,年纪一大还向法院起诉离婚给儿女添麻烦,当场原谅了被告,并向法院撤回诉讼,老两口重归于好。(陆金凤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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