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出台首部气象行业地方政府规章
1月9日,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发布了《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气候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于2025年2月1日起施行。
《办法》由气象部门牵头,司法、发展改革、自然资源等20余个部门参与编撰,经2024年12月27日九届州人民政府第74次常务会议和2025年1月3日八届州委常委会第129次会议通过,自2025年2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是我州首部气象行业地方政府规章,也是第二部现行地方政府规章,填补了制度空白,标志着我州在气候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领域迈出关键一步。
《办法》共五章三十条,明确了气候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的基本原则、气候资源探测、区划编制和规划、气候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等内容,强调了在开发利用气候资源过程中,要坚持统筹规划、保护优先、合理开发、综合利用、趋利避害,实现经济社会效益与气候生态环境效益协调发展。《办法》围绕“康养胜地、人文兴义”城市定位,合理利用避暑气候、康养气候、人文气象等气候资源,将有力促进特色农业、生态旅游、健康养老产业等与气候资源优势的深度融合,更将为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注入新动力、开辟新赛道。
黔西南州地处北纬25度、平均海拔1200米的“黄金气候带”,冬无严寒、夏无酷暑、雨量丰沛、空气优良、天然氧吧,具有得天独厚的气候优势,近年来在气候资源开发利用方面已取得一定成效。《办法》明确,鼓励各行业推动气候资源与产业发展融合,推动气候要素转化为生产要素、气候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发展优势,助力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为气候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下一步,我州将多举措开展《办法》宣传贯彻,立足自治州独有气候资源优势,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推动气候要素转化为生产要素,气候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发展优势,促进全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来源:黔西南日报 作者:罗浪 金强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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