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安县—
荣获“全国残疾人事业工作先进单位”
日前,记者从普安县相关部门获悉,该县在“十一五”时期为残疾人事业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被国务院残工委授予“全国残疾人事业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这是国务院残工委五年一次颁发的最高奖项,表明普安县残疾人事业已经走在全国前列。
“十一五”期间,普安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残疾人工作,始终把残疾人工作纳入县委、县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从残疾人最迫切的需求出发,努力为残疾人谋利益、办实事,扎扎实实开展了残疾人康复、扶贫、就业培训、教育、维权、文化体育以及组织建设工作,大力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服务体系“两个体系”建设。
该县始终以残疾人的基本生活保障和发展为已任,以落实政策、创新服务机制和服务手段为工作切入点,切实关心、关注、关爱残疾人。强化服务网络建设。在全县14个乡(镇)的89个村(社区)成立了残疾人协会,配备了残疾人专职委员,并落实了相应的工作报酬;投入85万完成县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的建设;切实抓好残疾人危房改造工作,完成110户。共帮扶各类残疾人5850人次;完成白内障复明手术520例,800多名其它类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对城乡1201名残疾人进行了职业技能培训,城镇新增就业230人;启动城镇残疾人个体工商养老保险工作;积极参加省、州举行的残疾人文化、体育,并取得了较好成绩;做好残疾人来信来访工作,无一越级上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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