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安县青山镇召开2020年民政工作暨城乡低保提标业务培训会
3月22日上午10:00点,普安县青山镇2020年民政工作暨城乡低保提标核查、业务培训会在镇政务中心二楼会议室召开。这次会议紧紧围绕2020年实现贫困人口全部脱贫的总目标和适应户籍制度改革的要求,立足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坚持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原则,严格执行省级确定的城乡低保标准,切实加强低保年度核查,强化两项制度衔接,切实做到“应保尽保、按标施保、动态管理、应退则退”。
会上,镇党委委员、副镇长郭文升同志传达了《青山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山镇2020年城乡低保提标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并作了工作部署和要求。镇社会事务办主任王松同志组织培训城乡低保提标核查相关业务。
会议指出,2020年全镇农村低保保障标准提高到4308元/年,提标增幅为5.59;城市低保保障标准提高到625元/月,提标增幅为5.93。对纳入低保的老年人、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在校学生、单亲家庭成员等特殊困难群体,在发放基本保障金的基础上,按规定的标准增发特殊困难补助金。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
会议要求,各村(社区)、镇属各有关部门要严格对拟纳入低保家庭的人口基本情况、财产状况和收支状况进行详细核查,确定是否符合保障条件,遵循“谁入户、谁调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要精准认定低保对象,对于原则上不能享受城乡低保待遇人员要做好相关解释工作和资料印证的收集,不能出现“漏保”。
会议强调,低保工作是惠民工作,关系群众切身利益,一定要求真务实,实事求是,严格按照“三环节,十步骤”程序执行,严禁弄虚作假;强化工作措施,扎实做好城乡低保工作,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开展工作;同步开展好季节性缺粮、救急难、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排查和认定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严肃工作纪律,强化工作担当,如有特殊情况纳入低保的,要收集相关印证资料,及时上报备案;要规范开展年度核查,确保精准兜底,全面落实各项社会救助政策,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全面推进城乡低保规范化建设。
(朱阳美)
责编:蔡荣涛 卢生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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