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领他人补助资金,普安一基层干部受处分!
“由于我个人私欲的膨胀,辜负了组织的培养和村民的信任,我真的好后悔!……”普安县地瓜镇地瓜社区支书郭某江在检讨时深深懊悔道。
事情源于一次无意间的“听说”。2019年7月的一天,普安县地瓜镇地瓜社区上横冲组村民胡某某无意间听到自己在多年前得到过危房改造款2万元的消息。
能得到危改补助是好事,但胡某某却懵了。他家在2011年时申请过危房改造,但后来一直没有消息,自己和家人根本没有领取过危房改造款。这到底怎么回事?
为了弄个明白,2019年8月,胡某某来到普安县纪委监委信访室寻求帮助。接到反映后,信访室将问题线索转由地瓜镇纪委办理。镇纪委立即成立初核组,对反映的问题线索开展调查。
根据反映的情况,调查组先后到镇危改办和财政分局调取相关资料,从申报资料开始到资金发放,一步一步详细核查,顺藤摸瓜,经过充分研判,最后将嫌疑锁定在了地瓜镇地瓜社区党支部书记郭某江身上。
调查组决定与郭某江直接见面。经多次谈心,在铁一般的证据面前,郭某江终于低头承认了自己的违纪事实。
原来,胡某某户向地瓜社区申请危房改造款时,郭某江说申请危改补助还需要收集银行账号,便将胡某某私人存折拿走,之后就再没有下文。
后来,胡某某户满足危房改造标准,经验收合格后镇财政分局于2012年2月拨付危房改造款2万元到胡某某的私人存折。两天后,知道多数农户不会修改存折初始密码的郭某江以胡某某的名义,将2万元危房改造补助款取走,揣入自己腰包。事后将存折归还胡某某,并告知他没有享受到农村危房改造政策。
2019年10月,迫于压力的郭某江主动将冒领长达7年之久的2万元危改资金退还到镇财政分局,镇财政分局及时将资金发放到胡某某账户中。
“要不是这次无意间听说,我还一直被蒙在鼓里。感谢你们帮我追回了我的危房改造款。”拿到钱后的胡某某向纪委的同志感谢道。
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纸终究是包不住火。郭某江因侵害群众利益,最终为自己的私欲买了单。2019年12月,郭某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普安县纪委监委)
来源:廉洁黔西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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