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没钱买票骑自行车回山西 黔西南高速交警助其返乡
2020年5月13日,一中年男子在高速公路隧道内骑行自行车,过往车辆纷纷避让险象环生,黔西南州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交警大队巡逻民警发现后迅速将该男子安全带离高速,及时消除了交通安全隐患。
5月13日15时许,黔西南州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交警大队普安联勤片区民警侯靖带领辅警常睿、胡红红巡逻至沪昆高速公路昆明往贵阳方向2068公里+800米(小地名:普安县乌龙山隧道)处时,发现在行车道上有一名中年男子正推着一辆自行车缓慢行走,过往车辆呼啸而过,纷纷避让,情况十分紧急。民警立即将警车停靠在隧道紧急停车带内,拉响警笛警示过往车辆减速慢行,并在紧急停车带内示意该男子停下来,将其推扶的自行车放至警车后备箱内,并将男子带上警车返回普安县城。
民警先将男子带回单位核实询问后,了解到中年男子程某某系山西省清徐县人,一直在昆明务工,因为没钱无奈之下才从昆明沿沪昆高速骑自行车沿路乞讨回山西老家,直到在沪昆高速普安段被民警发现。民警随即对程某某进行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告知其在高速公路上骑行自行车及行走的危险性。同时考虑到男子身无分文、举目无亲,民警立即联系上普安县民政局流浪乞讨人口救助站,并根据流浪男子提供的信息联系到其山西亲戚。最后,在民警和救助站工作人员的共同帮助下,联系车辆将男子送回山西老家,在离开的时候,男子对民警和救助站工作人员连连感谢。
高速交警温馨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七条明文规定“行人、非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行人、非机动车上高速极易引发交通事故,请广大群众尊守交通安全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陈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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