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安:两车相撞一不小心原地“起飞”
6月5日,在黔西南州普安县环城东路进东街北270米处发生一起追尾交通事故,两辆小轿车发生了碰撞,所幸双方驾驶人都系了安全带,所以只是车辆受损,并没有造成人员受伤。
民警到达现场后,经现场了解到,驾驶人杨某驾驶一辆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环城东路进东街北270米(小地名:豪华酒店门口),由于前一天熬夜没休息好,疲劳驾驶且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行驶距离,这才撞上路边停放的小轿车,造成两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民警现场勘查及调取监控视频得出:驾驶人杨某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未按操作安全驾驶、文明驾驶,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是造成此次道路交通事故的全部原因及违法过错。故认定:杨某承担此次道路交通事故全部责任。
黔西南公安交警温馨提示:驾驶人驾驶车辆上道路行驶时,遇前方有车辆停放,应当提前减速慢行,观察前后左右是否具备超车条件。切勿疲劳驾驶,平安出行。
来源:黔西南州公安局交警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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